“正当防卫为什么抓我!”内蒙古,一男子自幼习武,长得身强体壮,可在去买二手车时,与50岁老板发生口角,岂料,老板突然给了男子一耳光!男子下意识反击,不想竟一拳将老板打死!事后,家属认为男子故意杀人,可男子却认为自己是防卫过当! (本文信源来自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3岁的乔山和父亲一起来到了通辽市最大的二手车市场,想要淘一辆代步车。 乔山从小习武,经过多年的刻苦训练,已经成为一名出色的散打冠军,他的体格健壮,肌肉结实,走在街上总是引人注目。 就在老乔准备停车时,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加速,抢先一步占据了他们看中的停车位。更糟糕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两辆车还发生了轻微的剐蹭。 车里走出来一个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正是二手车行的老板董某,他的脸上带着一丝不耐烦,显然对这次小小的碰撞感到恼火。 乔山和父亲试图和董某讲道理,但双方很快就陷入了激烈的争吵中,董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 在一个令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瞬间,他抬起手,重重地打了乔山一记耳光。这一巴掌不仅打在了乔山的脸上,更是打在了这个年轻人的自尊心上。 乔山从小习武,一直被教导要尊重他人,不轻易动手,但此刻,多年的训练仿佛成了一种本能反应。 他的拳头如闪电般挥出,准确无误地击中了董某的头部,这一拳的力道之大,连乔山自己都没有预料到。董某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爬起来。 周围的人群顿时陷入了恐慌,有人尖叫,有人四散而逃,乔山站在原地,脸上写满了震惊和不敢相信。在那一刻,乔山的理智回来了,他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试图对董某进行急救。 救护车很快来了,医护人员努力抢救,董某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 消息传开后,董某的家人悲痛欲绝,他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坚持认为乔山是故意杀人。在他们看来,一个训练有素的散打冠军,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一拳有多大的杀伤力? 乔山和他的律师坚持认为,这只是一起不幸的意外,他只是出于本能进行了自卫,完全没有杀人的意图。 法院综合各种细节后做出判决,乔山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需要赔偿董某家属21万元。 这个判决像一颗重磅炸弹,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有人认为判决过重,认为乔山只是正当防卫,也有人觉得判决太轻,认为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有网友评论说习武之人更应该懂得克制,知道自己的力量有多大。另一位网友则反驳道被打了难道就该忍气吞声吗?这是正当防卫,只是没掌握好力度。 如果当时双方能够冷静一些,如果乔山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力量,如果董某没有首先动手,也许结局就会完全不同,可惜没有那么多如果。
该死之人自有取死之道!五十多岁了还这么不理智,该死!
应该无罪释放!
应该就是本能。以前,我同学他家楼下经常丢自行车,他有天喝完酒回家,发现楼道有个人鬼鬼祟祟,酒上去喝问,但其实对方是派出所便衣,也是去看失窃的,两个人都误会对方是小偷,警察要制服我同学,我同学练过,第一回合都躲过去了,便衣挥拳打同学头,同学上面躲闪,下面一扫堂腿断了警察一条腿,警察后脑着地昏迷。后面就是拘留,他家人能量很大,可当时情况如果警察不醒,谁也救不了他。9天以后,警察醒了。
一拳就打死了?这么不经打还挑衅别人,死的不冤。
正当防卫!反对的都该枪毙
还击无论轻重,都是对挑衅之人的一种惩罚,应该无罪释放!
肌肉是有记忆的!
随手扇人耳光,估计平日里横惯了,平时没人教他做人,遇到练家子直接叫他做鬼[笑着哭]
这就是,你为什么不忍一忍呢?这是现在法官的逻辑,还手就是互殴,把人打伤就是故意伤害
虽说该死,但肯定不能说无罪
遇到合适的人,就这样走了
以后人人都要植入一枚内类似执法记录仪的东西了。不然没证据
这给判的,顶多就是个缓刑
打的好,让你狂
正当防卫,又不是又补了几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