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晚上21时许,河北邯郸,一名骑着一辆装满花圈三轮车的女子,引起村民的注意!村

白羊登义文 2024-06-23 09:04:01

7日晚上21时许,河北邯郸,一名骑着一辆装满花圈三轮车的女子,引起村民的注意!村民发现三轮车上当时还坐着另一名女子,车上的花圈还写有挽联,挽联上写着的字是之前已故村民的名字。随后村民立即报警求助。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后经调查得知,原来两名女子家里是卖花圈的,其为了节省成本,遂到刚过世不久人家的坟前,将保存完好的花圈盗走。

据统计,两人一共偷了几家人的花圈,其当时所骑的三轮上就有18个花圈。据当地村民称,其之前家人离世后,也曾发现花圈被盗的情况,但当时没有找到是谁偷走的,所以不了了之。

目前,两名女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有网友表示,两名女子胆子真大,居然敢大晚上到坟墓,拿走死人的东西。难道就怕死者会找她们麻烦?

也有网友表示,花圈使用完后放在那里迟早也会腐烂掉,重新创造新的价值也未尝不可,但必须要经财产所有人的同意。

2、古语云:不问自取视为盗也!按照法律角度来说,如果不是你的财产,就不能秘密据为己有,否则就是趁财产所有人处于不知情时非法占有的行为,即属于盗窃。

也就是说,由于两名女子将这些花圈卖给他人后,就不再是这些花圈的主人,因此其已经没有财产的处分权。

换而言之,两名女子趁财产主人不知情时,将这些花圈据有为己有,就是属于盗窃行为,需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有网友表示,两名女子家里就是卖花圈,想必长期都这样干,即是属于惯犯。

盗窃是数额犯,同时还是情节犯。数额犯是指当盗窃所得达到数额较大时,刑事处罚;情节犯是指行为人如若有入盗窃或两年内实施过3次盗窃情节时,同样也要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如果两女子只是第一次这样做,花圈价值又不大,只是治安处罚。但如果她们真的是惯犯,即有三次以上此行为,那么就会受到刑事处罚。

刑法第263条规定,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认定为多次盗窃的,不论行为人盗窃价值多少,除需刑事处罚外,同时还要判处罚金。

《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行为人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不少于1000元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两名女子真的惯犯,那么其行为换来的是3年以下刑事处罚和1000元以上的罚金。

5、注意!如果两名女子将别人使用过的花圈翻新后重新出售,是属于欺诈行为。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卖家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以主张卖家退一赔三。

具体而言,花圈也属于商品没有异议!消费者支付货款是想买到一个全新的花圈,如果卖家以次充好,将旧花圈翻新后出售,就是欺诈行为。因此卖家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后果。

最后,无论做任何生意都务必要做到诚信第一,切勿贪小便宜,否则必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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