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一13岁女孩趁邻居不注意,将邻居家2岁的女童抱上了17楼,然后又将女童

深海看世界 2024-06-22 12:04:33

江西九江,一13岁女孩趁邻居不注意,将邻居家2岁的女童抱上了17楼,然后又将女童从窗户扔了下去。可事后女童的家属发现,这13岁的女孩竟然还有智力障碍,他们担心法律无法严惩凶手。

··:澎湃新闻·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26日下午5点多。事发前,2岁的女童秦秦还在姥姥的陪同下,快乐的在小区内玩耍。

不多时,13岁的女孩谭某走了过来,要和秦秦一起玩耍。由于都是小孩子,所以秦秦的姥姥并没有设防。

可万万没想到,谭某竟趁姥姥不注意,抱着2岁的秦秦走进了一个单元楼,还上了电梯。

此时,秦秦的姥姥才发现秦秦不见了,在询问一番后,也进入了单元楼,可是电梯已经开始上行了。

在电梯到达17楼时,谭某就抱着秦秦出了电梯,然后走到了一个没监控的拐角,将秦秦从走廊窗户扔了下去。

姥姥乘电梯上了17楼后,发现只有谭某一个人,于是焦急地询问秦秦在哪,可谭某却没有说实话,一会儿说把秦秦放在了二楼,一会儿说把秦秦放在了一楼。

这问得多了,谭某就开始发脾气闹腾,乱七八糟的说,一句有用的也没有。

姥姥立即联系了家人四处寻找,直到两三个小时后,才有人发现了坠亡的秦秦。

秦秦的家人当场就报了警,后在警方的询问下,谭某承认了将秦秦从17楼扔下的事实。

随后,公安机关对谭某进行了控制,且已立刑案。

但是,谭某只有13岁,而且警方已经鉴定出谭某存在智力障碍,这让秦秦的家人非常的不安,他们担心无法让谭某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实名在网上求助。

此事一出,网友们也都感到震惊“现在的孩子怎么能恶毒成这样”!

有网友惊呼:“天呐,13岁,又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还有精神病,更不用担责了!”

有网友质疑:“未成年人保护了这个罪犯,可谁来给2岁的秦秦公道?难道她不在了,就不需要法律的保护吗?”

还有网友直言:“你说她智力障碍,可她会杀人,还晓得要找个没监控的地方,这是智力障碍?别给罪犯找借口!”

谭某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1、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案中,谭某已经13岁,满足年龄条件,而且她故意将2岁的幼童从17楼扔下,造成幼童坠亡,作案后还对幼童家长进行欺骗误导,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负刑事责任。

2、智力障碍者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在本案中,如果谭某被鉴定为在犯罪时不能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她就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她的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

不过就目前来看,她能找到监控死角,还能提供假线索,非说精神病发,不太有说服力。

3、关于监护人的责任:

《民法典》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在此案中,谭某将秦秦抱走并从17楼扔下,秦秦的姥姥作为监护人,并未尽到监护职责,所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如果谭某被判定不负刑事责任,受害者家属仍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谭某及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

0 阅读: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