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老师简直是衣冠禽兽!湖南永州,男老师利用补课之机,与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致对方2次怀孕流产,并患上严重妇科病和应急性精神障碍,因怀疑男老师和其他同学关系暧昧,女学生争风吃醋,持刀伤害同学并赔偿12.5万,事后女学生起诉男老师索赔17万,法院会如何判决? (案例来源: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 周兰是永州市道县人,从小学习成绩就不错,但高考时因过于紧张导致失利,经过父母安排,在道县一所高考补习学校学习,并因此认识李翔。 李翔是周兰补课时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在周兰学习期间对她非常关心,此时的周兰情窦初开,李翔又年轻帅气,在他的有意接近下,周兰渐渐地对李翔暗生情愫。 而李翔对周兰这个年轻的女学生,也有一定好感,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李翔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与周兰发生关系,此后两人一发不可收拾。 周兰顺利考入大学后,两人仍保持往来,李翔说以后会娶周兰,周兰也深信不疑,两人相恋5年间,李翔致周兰2次怀孕。 但在李翔花言巧语的劝说下,周兰2次选择人工流产,并因此患上严重妇科病,不仅如此,周兰读大一时,经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诊断为应急性精神障碍。 此次就医周兰花去医药费910元,加上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1200元,一个疗程费用合计2110元,此外,周兰因精神障碍,后续治疗1年,治疗费用约需25328元。 可以说,李翔的行为,给周兰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极大的损害。 两人相处5年后,李翔渐渐疏远周兰,周兰此时即将毕业,本以为李翔会娶自己,没想到却被抛弃,恰逢此时,周兰发现李翔和班级里的女生陈娟来往密切。 周兰认定,是因为李翔与陈娟关系暧昧,有了新情人后,才会疏远自己,于是记恨上陈娟,复仇的种子在她心里逐渐萌芽。 同年6月6日,周兰心生报复,买来一把水果刀,将陈娟的脸部割伤,想通过此种方式让陈娟无脸见人,经鉴定,陈娟的伤情达到轻伤。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有3档量刑区间,致人轻伤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周兰蓄意伤人,道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周兰提起公诉,周兰被刑事拘留8个多月后,经调解,周兰赔偿陈娟各项经济损失12.5万,陈娟同意对周兰适用缓刑。 事后,周兰认为,导致此事的罪魁祸首是李翔,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判决李翔赔偿自己人身及精神损害费用和后续治疗费17万元。 周兰认为:1.李翔严重违反师德,对自己进行身体摧残,致使自己患有妇科病,以及严重的心理疾病,心理遭受严重创伤。 2.李翔采取强迫、利诱、恐吓等手段,多次奸污自己,致自己多次怀孕并做人工流产,给自己的身体及精神造成极大的损害。 周兰还向法院提供几份证据: 1.周兰姐姐周梅与李翔的录音资料1份,并附录音光盘2张,拟证实为协商处理周兰伤害陈娟一事,李翔表示愿意承担给周兰造成的损失,与和解处理该事件的本意。 2.教育局文件1份,名为《关于给予李翔开除处分的决定》,拟证实教育局纪委立案查处李翔的违规违纪行为,并给予其开除处分。 3.调查报告5页,拟证明李翔给周兰造成的损害事实。 李翔辩称:我从来没有采取强迫、利诱、恐吓等手段奸污周兰,周兰的起诉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更没有证据支持。 但我为自己的人身安全利益考虑,为救出自己的学生周兰,愿意调解本案,如果调解不成,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周兰的诉讼请求。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1.首先,李翔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李翔利用教师身份,与周兰发展成不正当关系,严重违背师德,且周兰当时是高中生,应受到纪律处理,当地教育局也对他给予开除处分。 但要构成犯罪,必须有暴力、胁迫或其他相当手段,本案的在案证据中,并不能证明李翔有上述行为,因此李翔不构成犯罪。 2.其次,李翔对周兰的身体损害有过错。 李翔作为周兰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与周兰发生并保持近5年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周兰2次人工流产,身患严重妇科病及精神障碍。 又由于李翔未妥善处理与周兰的感情瓜葛,导致周兰仅一念之差迁怒陈娟,进而伤害陈娟,被刑事拘留8个多月,周兰及家人赔偿陈娟损失达12.5万元。 因此,在本案中,周兰所遭受的人身和精神损害,李翔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考虑到周兰在此事中也有过错,根据民法典1173条,可以减轻李翔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李翔赔偿周兰医疗费2110元、后续医疗费25328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共计47439元。对此,你怎么看? 果麦 法治的细节
这样的人是怎么混入教师队伍里面的!简直是禽兽不如!
国外某些地方禁止师生恋是正确的。民国不禁师生恋是民国不少大师均是渣男。建议立法禁中学大学师生恋。
李利用老师职务之便威胁利诱多名学生达到奸淫玩弄的目的,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多得数不胜数,作为弱势群体的学生,很多人难以搜集到足够的证据告倒老师的,因此采取沉默的占多数。但是某一地方发现一只蟑螂,说明已经繁殖了不少的蟑螂,这样的老师一抓一个准,判他三五年决不会是冤枉他,而是太便宜他了!
师生恋很正常,我两位高中同学后来当初中老师,两位都娶了自已的学生现在都有孙子了,那个女学生患神经病很有可能是家族遗传,因为老师当时并没给她劣待与精神压力,是她患上精神病后老师不愿娶她了,谁愿娶精神病,宁愿娶个生活能自理的弱智也不可娶精神病,弱智大不了反应迟钝点,可精神病发作起来会杀人的
这不是强奸,这是女生没达到目的,不跟她结婚想报复男老师搞的这么一出,人心难测。
这不胡扯吗,失恋去杀人就得前男友负责?有病吧
现在精神病伤人要判刑了?
人渣
到处吃香喝辣的[得瑟]
苍蝇不叮无缝蛋
切蛋,
只要教师思想不滑坡
自由恋爱也犯法?恋爱有分手不是很正常吗,是女的自己想不开,男的有点冤
尾数8还是9
又是丑闻
这个无可厚非吧,这个是合法谈恋爱有什么好说谴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