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一男子当街殴打一名女子,引发网友热热议。现场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白色上衣

鸿史观 2024-06-20 10:57:40

湖南岳阳,一男子当街殴打一名女子,引发网友热热议。现场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在路边殴打女子。过错中,男子不停对倒在地上的年轻女子拳打脚踢,甚至还多次用脚踢踹倒地女子的头部。随后该男子还揣着女子头发,掌掴其脸部。

据目击者万先生称,事发时是在·3日21时许,白衣男子打人后就离开了现场,万先生称,两人疑似是因感情纠纷而引发的打人行为。

目前,警方发布通报称,打人者是19岁男子陈某,而被打的是19岁女子吴某。警方确认二人是因感情纠纷而产生矛盾并引发打人行为。

警方通报中还指出,陈某实施殴打行为离开后,是吴某自行报警求助的,且陈某已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事发后有网友认为,两人应该是情侣关系。但也有网友认为,不管双方是什么关系,陈某作为一个男人,其当街殴打一个女人,是绝对不可取的,且是违法行为,因此陈某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所有后果!

2、那么陈某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首先,正如网友所说,不管双方是什么关系,只要殴打他人就要为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陈某殴打吴某的行为,即便没有造成吴某轻伤的后果,也应当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其治安处罚。注意!致轻伤的就要刑事处罚。

其次,陈某主动投案是明智的选择,可据此得到从轻处罚的机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后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强调一点!治安管理法与刑法一样,行为人必须是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违法事实的,才可以从轻处罚。即主动投案与如实供述缺一不可!

最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情节较轻一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主动投案、认错态度较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情形。

也就是说,由于陈某有主动投案情节,因此其如能如实供述、赔偿吴某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的话,其还是有机会不被治安处罚的。

换而言之,陈某想不被治安处罚,吴某的态度极其关键。当然,即便吴某谅解,最终还是要得到公安机关认可的。

那么大家认为,吴某会谅解陈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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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0 13:38

    草,只有模糊打码图,是不是拼凑的,差评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