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女子去唱歌时,被迎面而来的一名男子伸手袭胸猥亵。事后女子将视频发到网

滨培聊军事 2024-06-18 10:51:59

浙江宁波,一女子去唱歌时,被迎面而来的一名男子伸手袭胸猥亵。事后女子将视频发到网上,声称自己只是想找到视频中对其实施猥亵的白衣男子。但有网友却质疑女子穿着太暴露了,女子回怼该网友称“我只是西装外套、里面白衬衫,暴露么?”

事发时是·26日晚上23时16分,当时一名身穿西装外套、里面穿白衬衫及短裙的女子在KTV走廊处行走时,迎面走来一名身穿黑色上衣和一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双方擦肩而过时,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竟突然伸手对女子进行袭胸,女子被吓得连忙后退。过程中,黑衣男子没有上前阻止。事后两人扬长而去。

1、事后女子称,自己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发视频只是想找到白色上衣的男子。可谁曾想,有网友质疑女子穿着太暴露了,女子看到后立即回怼该网友称“我只是西装外套、里面白衬衫,暴露么?”

但还有网友表示,女子当时为什么不报警求助呢?事后发视频也处理不了对方吧?报警才是唯一正确选择!

笔者认为,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更何况从社会普遍大众认知的判断标准来看,女子的衣着打扮,并没有任何问题。

2、那么女子现在报警还来得及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本条规定讲得非常清楚,只要违法事实存在,6个月女子随时可以报警求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段监控视频就是最好的证据。

3、那么白衣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猥亵他人一般分为两种处罚方式,一种是刑事处罚;一种是治安处罚。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属于“强制”的。

所谓强制的是指行为人是趁被害人处于不能、不敢或无法反抗时被强行为之的情形。

治安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5·10日治安拘留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从视频内容来判断,白衣男子的还只是违法的层面,尚不构成犯罪。但仍需治安处罚。

4、KTV需要承担责任么?

民法典第1198条明确规定,KTV、酒店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提供安全保障义务,如因未尽义务而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事后可再向第三方追偿。

具体来说,KTV作为经营者无论女子是员工,还是顾客,其一方都有义务保障其人身安全。如因未尽义务而造成的损害,KTV应当先行承担责任。但事后可向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第3人追偿。

也就是说,女子被侵犯后,KTV经营者也有义务站出来报警求助,找到始作俑者、为女子提供帮助等。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网友们,任何原因都不是侵犯他人的理由,即便真的如网友说的那样,也不影响行为的定性!因此提醒有些人,务必要自重自爱,否则法律绝对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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