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深圳一名男子与妻子不和,不甘寂寞,与比自己小16岁的保姆发生了关系。

校花阁 2024-06-17 21:20:59

“太炸裂!”深圳一名男子与妻子不和,不甘寂寞,与比自己小16岁的保姆发生了关系。此后俩人开启了长达17年的同居生活。男子病逝前,写下遗嘱,将3套价值4000万的房产全部留给保姆,妻子得知后要求保姆归还,没想到保姆却翻出了三十多年前妻子那件丑事儿,妻子忍无可忍,将保姆告上法院,法院的判决让人意想不到!

刘志鑫看着眼前这个对她知冷知热的女人,心动不已。

杨琪,38岁,比刘志鑫小16岁,是刘志鑫千挑万选的保姆,自从刘志鑫和妻子何茹分居后,杨琪就担任起了照顾刘志鑫生活起居的事儿,已经一年多时间了。

这天中午,杨琪没有做花样繁多的菜品,只做了一晚清汤面,面里窝了一个荷包蛋,刘志鑫吃面的时候,心里还犯嘀咕,今天的饭菜为何如此寡淡。

可就在他不解的时候,杨琪从厨房拎出了一个6寸的小蛋糕,上面写着:平安喜乐。

原来这天是刘志鑫55岁的生日,上周杨琪帮刘志鑫收拾房间时,无意间在他身份证上看到出生年月,就记在心里了,于是她老早就定好了蛋糕。

刘志鑫吃着碗里的长寿面,看着眼前的蛋糕,和这个有心的女人,一股暖流漫过心里,这不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吗?

杨琪这么做,当然有她的目的,她一个外地来务工的女人,想靠自己在深圳立足根本不可能,所以,何不找个跳板。

刘志鑫就是杨琪心里的跳板。

杨琪看到刘志鑫的反应,就知道事儿成功了一半,她是懂拿捏人心的。

晚上,杨琪趁热打铁,穿着早就准备好的性感的睡衣,批着半湿的长发,特意喷了香水,趁着刘志鑫去客厅接水的时候,她便假装去客厅拿东西。

刘志鑫平时看到的杨琪,都是围着围裙的样子,所以,突然眼前一亮,原来她还有如此性感的一面。

刘志鑫的眼神在杨琪的身上停留了好几秒,杨琪故作一副娇羞样子,不好意思的转身回卧室了,故意留了一道门缝。

果不其然,杨琪前脚进卧室,刘志鑫后脚就跟了进来,两人迫不及待的纠缠在一起,从此以后便开始了长达17年的同居生活。

虽然杨琪当初接近刘志鑫是另有所图,可跟了刘志鑫后,她也是尽心尽力照顾刘志鑫,和他好好在过日子。

这17年里,刘志鑫从杨琪身上得到了他想要的温馨,而杨琪在刘志鑫身上得到了她想要的安稳。

因为对妻子何茹内心有恨,再者杨琪又对他知冷知热,所以刘志鑫在2019年离世前,写下遗嘱,将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杨琪。

何茹知道后,找杨琪索要说:他给你的,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他说了不算。

可谁知,杨琪却抖落出了30多年前何茹的那桩丑事儿。

原来,早在1981时,何茹就已经出轨,有一段婚外恋。

由于何茹喜欢打麻将,经常认识一些三教九流的男人,她便觉得刘志鑫太乏味,没意思。

于是爱上了麻将场上的一个公子哥,两人互生情愫,暗中往来了好几次。

最终被刘志鑫发现,两人就此分居,但始终没有办离婚。

尽管这段过往不光彩,可在利益面前,她才不会因为这些让步,于是一气之下将杨琪告上法庭,要求她退还她和刘志鑫的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应该如何认定此事?

1、一审法院称,三套房产属于刘志鑫和何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没有证据显示其夫妻之间就上述三套房产等财产达成婚内财产约定,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无权私自处理。

一审过程中,从照顾女方原则考虑,酌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两套房产归何茹,一套房产为刘志鑫财产,属于遗产,由杨琪继承,遗嘱中超出其遗产部分的处分无效。

2、刘茹和杨琪二人,对一审判决均不认可,提起上诉。

二审认为,即便事出有因,杨琪和刘志鑫长期同居的行为也违反了婚姻法。(2019年)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刘志鑫生前定立的遗嘱无民事法律行为。

进而,杨琪关于确认遗嘱合法有效及继承涉案三套房产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3、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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