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也爱搞慈善,施粥修路办学样样行,到了明朝还有创新!   慈善是社会保障的一部

滋滋主娱 2024-06-16 15:50:13

古人也爱搞慈善,施粥修路办学样样行,到了明朝还有创新!   慈善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秦汉时期就已出现赈济灾荒等慈善行为。直到唐宋时期,中国古代慈善事业发展迎来了第一个高峰。   唐宋时期悲田养病坊、慈幼局、养济院等组织的出现,体现了统治者对民间大众的关怀与重视。   明朝在继承前代理念与经验的基础上,创办了养济院、漏泽园、惠民药局等组织,是中国古代慈善史上的重要时期。   唐朝慈善事业表现出佛寺主导的特点,而宋朝则表现出以朝廷为主的特点。   唐朝慈善事业的发展,与佛教密不可分。而慈悲思想在缘起论的基础上开花结果,缘起论以众缘和合为根本准则,认为世间万事万物的根本起源是众缘和合。   因缘生,亦因缘亡。众生无法自我掌控自我的命运,只能任其摆布。   宋朝相比唐朝慈善事业由佛寺主办,宋朝的慈善事业完全由朝廷主动操办,这是宋朝慈善事业发展的显著特点。   大宗货物往来于全国各地,带动了一批城镇的崛起。这一时期瓦子、勾栏的出现,丰富了市民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   在这一派欣欣向荣局面的背后,贫富差距拉大,越来越多的失业者变成了城市的无业流民,引起了统治者的担忧和警觉。   为防止无业流民引起社会骚动,影响社会稳定,统治者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兴办慈善组织就是其中的措施之一。   洪武年间,国家经过休养生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财政充足。   明朝前期在朝廷财政的支持下,创办了养济院、惠民药局和漏泽园,而地方上也创办了数量众多的慈善组织,以救济鳏寡孤独者。   到明朝后期,官方慈善组织渐渐地走向下坡路。   但地方乡绅创办的同善会在江南地区悄然出现并不断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官方慈善事业的不足,推动明朝慈善事业继续前进。   由前期的朝廷支持转变为后期的地方主导,这是明朝慈善事业发展的特点。   明朝前期的官方慈善组织有养济院、惠民药局和漏泽园,这三种慈善组织设置在府州县城内,受惠面局限于城市平民百姓。   为了体现对乡村的重视,弥补乡村救济的不足,明朝廷在乡村另设义田、桑枣园,专门救济农村的鳏寡孤独者。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农家,对基层生活深有体会。建国之后,明太祖采取一系列措施,着手对下层贫苦百姓进行救济。此后,各郡县开始设立养济院,以救济孤老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者。   对于地方养济院的成立情况,明太祖多次派官员进行督促。“命户部遣官行县询鳏寡孤独之民,令有司修理养济院勤加存恤。”   明朝廷对养济院非常重视。皇帝经常派遣官员查看养济院的具体情况,养济院的开办运营也会作为地方官员的政绩加以考核,防止官员从中贪污。   朝廷财政是养济院运营的基础,养济院大部分的资金来自朝廷的财政拨款。   除财政支持,朝廷也会通过发放米柴等物资给予援助,“天顺元年,令收养贫民于大兴、宛平二县,每县设养济院一所于顺便寺观,从京仓支米煮饭,日给二餐器皿柴薪蔬菜之属”。   除了养济院,明朝的慈善组织还有惠民药局。惠民药局是明朝诊治施药的官方医疗机构,“洪武三年,置惠民药局,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凡军民之贫病者,给之医药”。   明代惠民药局的诊治对象主要是贫病军民以及囚犯,初设惠民药局时,明朝廷十分重视,对机构的地址、房屋安排、官员设置、诊治物资都有详细规定。   同时朝廷多次下令对贫病者给予救济,对于惠民药局的实际运营情况,朝廷也多次下诏要求地方官员及时据实上报。   惠民药局的设置,减少了平民百姓无钱看病情况的发生,减轻了家庭负担,体现了朝廷对平民百姓身体健康的关怀。   明朝慈善组织的发展为当今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   现代慈善组织可以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与经验,取其精华,防其弊病,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的制度与结构,更好地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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