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饶,一名12周岁女孩与家人斗气离家出走后,被一名男子收留。可谁曾想,该男子

红梅初来护 2024-06-16 09:26:50

山东广饶,一名12周岁女孩与家人斗气离家出走后,被一名男子收留。可谁曾想,该男子收留女孩期间,却趁机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还造成女孩出现重度抑郁的严重后果,法院认定男子构成强奸罪,并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判处男子有期徒刑6年。

还在上小学的女孩楚某,在12周岁时因与家人斗气,遂离家出走。楚某在离家出走期间,认识成年男子王某,王某得知楚某因离家出走,无家可归后,便提出自己可以收留楚某。

楚某当时在气头上,也没有自我保护意识,于是就同意了。随后王某便与楚某过起了同居生活。家长找到楚某后,还以为其是遇到了“好心人”,不至于流落街头。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事后家长才得知,王某收留楚某后,却与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的楚某,发生了关系。家长随即报警求助,随后警方将王某刑事拘留。

楚某回家后,学习、生活都极其不稳定,且还出现重度抑郁的情况。随后多个主管部门齐心协力,在一个月内,为楚某解决改名、搬家、转学等事项;检察院还为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用于心理治疗。经过2年跟踪救助,楚某终于恢复正常生活。

1、有网友表示,王某固然可恨,且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家长亦应当值得反思一下,孩子为什么能、又为什么会离家出走?如果家长教育方式有问题,就应当马上调整,以免再发生类似事件对孩子造成伤害!

从法律上讲,家长确实有义务合理管教自己的孩子,而且还应当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任何人侵害,这一点法律已经明确的义务,再也不是以前的道德问题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其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人侵害。

2、从法院认定王某构成強奸罪来判断,可以明确的是,王某是明知楚某实际年龄或对其使用过手段的。

刑法明确规定,明知女方是属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却仍然与其发生关系,无论女方是否自愿,与行为人使用手段强行为之的,一样是构成强奸罪。

注意!这里所述明知,其中还包括应当明知。即行为人可以通过得知女方上小学几年级、所穿校服及身体发肓情况等,就可以来判定女方实际年龄等情形。

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得知女方是上小学几年级的学生,却仍然与其发生关系的,就构成强奸罪。

3、对于强奸罪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即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构成此罪的,一律处3·10年有期徒刑,如女方是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具有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要和大家讲清楚“从重”和“加重”的区别,从重是指法定量刑的范围内从重,比如说3·10年。怎么从重,都不能超过10年,但加重则不一样,加重就等于“提挡”处理。即提升一个处罚档次,至少处10年以上。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王某构成强奸罪,并根据其犯罪情节、所造成的后果及其悔罪表现等,故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最后,希望本案例能够给各位家长起到警醒作用。即家长平时再忙、再不容易,都要抽时间多陪陪孩子、与其沟通、了解其心理变化,切勿因家长的疏忽而造成孩子被侵害的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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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yy 17
    2024-06-17 12:30

    判决得太轻了

  • 2024-06-17 13:03

    国家对强奸量刑确实是太低了。

  • 2024-06-17 14:22

    过去是直接死刑的,其实判了也就判了,没见到社会有啥损失。

  • 2024-06-17 13:52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男人对女人好基本上都是有目的的

    未设置昵称 回复:
    不一定的,像我就不会有目的
  • 2024-06-17 10:32

    未成年保护法必须加强执行,保护孩子远离伤害

  • 2024-06-18 13:43

    这叫好心办坏事

  • 2024-06-17 12:06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确需要更严格执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才是最重要的

  • 2024-06-18 07:09

    判的太轻了,强奸未成年人的,直接判十年以后😡

  • 2024-06-18 11:14

    哈哈,6年还叫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