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婚内出轨,跟女友在加拿大潜水身亡,公婆瞒着儿媳去英国办理丧事,回国后却

小琴看世界 2024-06-15 18:14:46

上海,男子婚内出轨,跟女友在加拿大潜水身亡,公婆瞒着儿媳去英国办理丧事,回国后却3次把儿媳告上法庭,法庭上儿媳拿出一份证据,揭开丈夫死亡后的2个真相,结局让人意外。

(案例来源:上海虹口区法院)

这晚,陈林在网上浏览,突然浑身一震,她用颤抖的手拨通婆婆电话:“妈,夏岩死了,他是为何死的?你们为何不通知我,自己跑去英国办丧事?”

婆婆不耐烦地说:“你带着孩子,跑来跑去不方便,怕你伤心,也怕你承受不了。”

陈林来不及生气,急忙申请绿色通道去英国,但她的申请却被驳回,理由是已经过期。

陈林再次被惊到,绿色通道有7天时间,既然人家说已经过期,那就说明丈夫死亡最少七天了。

关键是,丈夫死亡,公婆为何不通知自己?

半月后,陈林在机场等公婆,看到两位老人下机。哭着再次追问。

婆婆冷漠地说:“我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够痛苦了,但凡你有点良心,就不要追着我们问。我们身体不好,以后你自己带孩子。”

陈林很伤心,她跟夏岩原本都在英国工作,生下孩子后,她不舍得跟孩子分开,就想让夏岩回国上班,公婆却逼着夏岩去德国。

她气夏岩太愚孝,就用离婚逼他,谁知即将庭审时,却出了这样的事情。

夏岩死了,联系儿媳和公婆的唯一纽带也断了。之后,陈林带儿子回到娘家。在娘家人的陪伴下,渐渐走出心伤。

可她万万没想到,之后公婆却三次把她告上法庭。

第一次,公婆说他们曾经把养老钱交给夏岩炒股理财,夏岩承诺归还2.6万英镑,夏岩死了,这笔钱应该陈林归还。

法院调查后发现,这笔钱是夏岩父母在陈林坐月子时给的,属夫妻共同债务,判令陈林返还给公婆2.6万英镑。

第二次,公婆说她在娘家那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有夏岩一半,他们作为夏岩的继承人,理应分得相应份额。

法院判决他们分得房子四分之一份额,并承担相应比例的贷款。

陈林嚎啕大哭。丈夫死了,她带着孩子,没工作,没收入来源,公婆不仅不帮助,反而两次把她告上法庭。

之后,陈林重新走入婚姻。可她很快被第三次告上法庭。这一次,两个老人要求孙子的探视权。

1、夏岩父母说:

夏岩是他们的唯一儿子,夏岩死后,孙子就成为他们的唯一念想。之前他们为了孩子健康成长,从未要求过什么。

他们平常想孙子,就捧着孩子小时候的照片看,通常会看得老泪纵横。

后来,得知孙子参加某节目,老两口带着老花镜,在电视上寻找,当看到孙子的一刹那,他们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

陈林再嫁后,又生了孩子,他们多次去看望孙子,陈林都不让见。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老人含饴弄孙是人生幸事,儿媳却不让他们看孙子,违背公序良俗。

2、陈林不能忍受公婆一再挑衅,她拿出证据,揭开丈夫死后的2个真相。

首先,夏岩去世后,夏岩父母对他的死因吞吞吐吐,语焉不详。

她心中生疑,就去了英国一趟。却意外得知,夏岩是在西班牙溺亡的,他死时,身边陪着一个西班牙女友。那女人告诉医生护士,她是夏岩的未婚妻。

事实上,当时她和夏岩还未离婚。还是夫妻,那夏岩这个未婚妻又从何而来?

很明显,是夏岩婚内出轨。

这是她发现的第一个真相。

第二个真相是,夏岩出事时,公婆不仅没有伤心,反而在夏岩被抢救时,竟要把他的器官捐赠,又从他身上采集精液样本,想人工授精。

夏岩婚内出轨,公婆瞒着她去办理后事,侵犯到自己作为妻子的知情权和祭奠权。

自己没去找他们,他们反而频繁起诉,真以为自己好欺负。

其次,夏岩去世后,他父母没有通知自己,侵犯到自己的祭奠权和人格权。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夏岩去世后,他父母想捐献器官,想从他身上采集精液,人工授精,都侵犯到自己作为配偶的权利。

另外,自从夏岩死后,他父母没照顾过孩子,没给过任何经济援助,有什么资格要求孩子的探视权?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其定期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并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获得司法保护。

具体到本案中,夏岩父母在儿子去世后,如果抚养过孙子,那他们的探视权就应该得到保护,可夏岩父母在儿子去世后,并未尽到过抚养义务,单纯从法律层面来说,他们这个要求不会被支持。

但是,孩子跟夏岩父母有切不段的血缘关系。不能让双方为此闹僵。

于是,在法院调解下,陈林答应每逢单月让夏岩父母看望孩子,夏岩父母也答应暂时不要那2.6万英镑。

至此,儿媳跟前公婆之间多年的恩怨终于化解。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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