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拖欠工资的下场!一男子家里装修完后,欠工人3万尾款没有结清。工人三番五次找男子要钱,男子都避而不见。有时候,还会派年老体衰的父母去应付。工人忍无可忍,最后竟做了这样一件事,让男子追悔莫及!
(案例来源:辉县融媒)
刘诚窝了一肚子火,撂下电话,就去村东头把大壮和刘子义找来了,商量着怎么把工钱要回来。
原来,他刚跟房主赵平通完电话,赵平在电话里的口气,依旧是没说给,也没说不给,反正是能拖则拖。
去年,刘诚和大壮还有刘子义三人承包了赵平家里小二层的装修,装修费下来一共18万,赵平前前后后给了15万,剩下的3万,赵平说等工期完了后,一次结清。
可让刘诚想不到的是,装修结束一个多月的时候,他向赵平要尾款,赵平说手里没钱,盖房装修花了几十万,让刘诚他们宽限几天。
刘诚一想,那就宽限几天吧。
小半年过去了,赵平却依旧没有还钱的意思。
于是,刘诚一行三人跑去赵平家里要钱,可没想到,赵平却把自己七老八十的母亲搬出来,让把刘诚一行人打发走了。
面对一个年迈的老太太,刘诚他们也不敢说什么做什么。于是只能无奈的离开。
可没过多久,刘诚就听人说,赵平换了辆新车,价值30万。
这下,刘诚忍不下去了,换了个电话给赵平打了过去,将他在电话里骂了一顿,让他还钱。
可没想到,赵平依旧舔着脸说没钱。
刘诚气不过,窝了一肚子火,这才有了刚开始那一幕。
三人聚齐后,刘子义气愤的说:他不让咱好过,咱也别让他好过。
于是,三人商量出了一个两败俱伤的办法。
三人抄上家伙,就往赵平家走去。
进了赵平家,一看只有赵平父母在家,他们也不念及什么尊老爱幼的传统了,上去就是一顿乱砸,从地板到墙面,砸了个遍。
赵平父母根本不敢上前拦,那阵势着实有点吓人。
等到赵平赶回家后,刘诚三人已经把通往二楼的楼梯面儿砸的粉碎。一楼客厅的大地板也砸的坑坑洼洼。
他知道这会儿后悔没给他们钱也来不及了。
于是,赶紧报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当刘诚他们三人给赵平家开始装修,双方的合约关系已经形成。
所以,赵平这种欠钱不还的行为,属于违约。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赵平的行为就是言而无信,想要赖账,结果激怒了刘诚等人,最终迎来了两败俱伤的结果。
2、毋庸置疑,刘诚三人这种讨债方式,不受法律保护,属于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刘诚这种心情能理解,赚的都是辛苦钱,赵平却欠着不给。
从情理上讲,刘诚等人的行为,可以理解。
但从法理上讲,刘诚等人的行为构成违法。
3、赵平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7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说好的装修款,赵平就应该在刘诚他们干完活后结清。
所以,不管怎么说,赵平今天这种结果,也是咎由自取。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也许,这些人是冲动,但是,有没有想过,如果部门执法给力,让依法办事,成为普通人被侵害利益时最先想到的方法,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这场闹剧!?
只要没交工之前,我想怎么砸,是我的事,只要一口咬死没交工,不算违法,没交工的还属于包工头范围之内,交工了还是别动手了,麻烦
什么违法,这是活没干好在返工。要不然甲方为什么不付款。
如果只砸了三万块的东西,那应该是砸了自己的,不算违法吧,自己的想怎么砸都可以。
砸的好
材料钱没给,我只是想把材料拿走而已
装修没完成质量有问题我砸了重修合理吧[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