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出门办事,将车停在路旁,几分钟后回来一看,发现竟被城管贴了罚单,车轮

晓瑞聊社 2024-06-15 14:33:17

山东,一男子出门办事,将车停在路旁,几分钟后回来一看,发现竟被城管贴了罚单,车轮还被锁住!男子找到城管,交了罚款才放行,事后男子越想越气,认为城管根本无权锁车,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而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来源:德州庆云县法院)

“同志,能不能不要处罚了?就停了几分钟,我是外地人,第一次来这边,通融通融!”赵刚低声下气的向城管的工作人员求道。

工作人员颇有些不耐烦的回道:“这不是通融的事,也不是停几分钟的事,你是交通违法,我们是依法处罚,哪能讨价还价的?”

赵刚又开始解释:“同志,那个地方没有违停的标志,停几分钟也不至于锁车嘛!”

工作人员回复道:“我们贴罚单锁车,都是按照执法程序来的,我们不锁,你开着车跑了,那后果岂不是更严重?”

赵刚还是不放弃,继续恳求道:“同志,我确实不熟悉路况,也找不到周围有停车的地方,这也不是什么大的违规,能不能罚款?”

对方再次正色回应道:“我说你这位司机师傅,罚单已经录入系统了,已经依法生效,谁有权力去改?再说你也确实是违法了嘛!”

就这样,几番沟通下来,对方就是不肯从轻发落,赵刚实在是没办法,只得按罚单缴纳了200元罚款。

随后,一名城管工作人员,随着赵刚一起来到赵刚停车现场,打开了车轮锁,赵刚这才得以开车回家。

回到家后,赵刚越想越气,他回想了整个过程。

他是去这个市的法院送份材料,由于人生地不熟,赵刚的车在法院门口找不到车位。

赵刚心想着反正就是递一份材料,要不了几分钟,就临时停在了路边。

岂料,交完材料回来,他才发现不仅被城管罚款,车还被锁了!

“城管有什么资格锁车!”赵刚心里想着,随后他一纸诉状将城管告上法庭,认为城管执法不合法,要求撤销处罚。

1、法庭上,赵刚认为城管没有资格锁车,城管行为违法,应当撤销处罚。

赵刚认为,城管虽然对违停有执法权,但并未随心所欲,公安机关遇到违法停车时,如果车主不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交管部门指定地点。

从该条法规来看,在遇到违停时,根本锁车这一条,也就是说城管违法执法。实际上,锁车不仅不能减轻违停带来的交通问题,反倒助长了违停带来的恶果。

另外,赵刚还认为,他只是去交了个材料,前后就几分钟,属于《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里“情节轻微,不予处罚”的情形,但城管顶格处罚,很明显不合理。

3、城管认为锁车处罚的执法行为没有不当,不应撤销处罚。

城管认为,赵刚的车辆在没有停车位的位置违停,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法行为成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应当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其罚款200元没有问题。

城管还表示,当时赵刚并不在现场,为了保证处罚能及时生效,他们锁车并无不当。因此,处罚不能撤销。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城管有依法处理违法停车的职权,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锁车并非违停执法处理的方式,城管的处罚并没有达到疏导交通的作用,锁车没有依据,是违法行为。

法院还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轻微违停应劝导驾驶人驶离,直接顶格处罚,有违法治精神。

最后,法院判决撤销城管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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