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大妈在超市买肉,结账前故意将两袋肉装进一个袋子想逃单。收银员发现后,将大

运良说是非 2024-06-15 13:11:23

浙江,一大妈在超市买肉,结账前故意将两袋肉装进一个袋子想逃单。收银员发现后,将大妈带进店长办公室。超市让大妈选择,要么交2000块罚金,要么送到派出所。谁想,大妈女儿得知此事,竟还打电话叫来警察,要求超市赔礼道歉。 (案例来源:小强热线) “我母亲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村妇女,怎么可能会偷拿你们超市的肉,你们没有证据就乱说,真是太欺负人了,必须要给我母亲赔礼道歉 。” 一旁的李大妈委屈得直落泪,一个劲地说她是被冤枉的。 可不管母女如何闹腾,超市就是认为李大妈故意耍小聪明,想不结账就将肉带出超市,属于小偷的行为。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收银员帮李大妈结账的时候,发现有一袋肉打了一个结,收银员感觉有点不对劲,拆开一瞧,竟发现里面还有一包价值20块的小排骨,但李大妈却故意将有价格标签的那一面,压在下面。 试想一下,如果收银员没有发现,那这袋小排骨大妈没付钱,就顺利带走了。所以在收银员看来,李大妈为了逃避买单,存心将两袋放在一起。 被收银员当场揭穿后,李大妈轻描淡写地解释,声称自己这么做就是为了方便。她以为,只要自己付钱就没事了。 可收银员却将不准李大妈离开,随后,将她带到了店长办公室。 店长调取监控,发现李大妈买完肉之后,站在一旁特意将两袋肉放进一个袋子,还打了个结。如果仅仅只是为了方便,为什么要打个结呢? 另外,李大妈并没有买多少东西,干嘛要多些一举? 基于这两点,超市一致认为李大妈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逃单。这跟明目张胆的偷窃没什么区别。 店长给了李大妈两个选择:要么交2000块罚款,要么送到派出所。 李大妈身上没这么多钱,只能打电话给女儿。 王小琴来到超市见到母亲委屈的泪水,便认为母亲是被冤枉了。可即便是超市调取监控给她看,王小琴还是认为超市侮辱了她的母亲。 在她看来,收银员发现不对劲后,自己的母亲愿意结账,并没有将肉带出超市,就不能算是偷。 可收银员却因为这么一点误会,不依不饶,随意给她母亲贴上“小偷”的标签,这是对她母亲的一种侮辱。 超市觉得这对母女无理取闹,正准备报警。不料,王小琴竟还抢先一步,叫来警察。 警察查看监控,认为李大妈这样的行为不属于盗窃。 王小琴态度愈发强硬,竟还对着那个女店长破口大骂,嫌对方事大,要求她赔礼道歉。 在警方的调解下,女店长心不甘情不愿地跟李大妈道了歉。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李大妈将两袋肉装进一个袋子,究竟是图方便,还是耍小聪明想“逃单”,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 那么在超市偷拿东西,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就算是超市发现顾客偷东西,他们也没有罚款的权力,超市只能收回商品,或者是要求照价付款,当然,同时也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当事人在超市窃取的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已构成盗窃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盗取的财物不足1000块,就按一般的治安管理处罚。 回到本次事件中,就算是李大妈属于偷窃行为,超市也没权向她索要2000块罚金。 2、假设李大妈没想逃单,却被超市当成“小偷”,女儿要求超市赔礼道歉并没错。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王小琴看来,超市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她母亲是小偷,却当着众人的面侮辱了她母亲,还将她扣留了几个小时,已经严重侵犯了她母亲的名誉权,她要求超市为母亲恢复民誉,赔偿道歉 合情合理。 3、超市的处理方法虽欠妥当,但工作人员和稀泥这样的做法,有违公平。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监控中清清楚楚拍到,李大妈就是故意将两袋肉装进一个袋子,虽然她狡辩是为了方便,但结账时,李大妈却装傻充愣,很明显就是想逃单。 她的偷窃行为没有成功,并不是主动终止,而是被迫终止,但这并不能成为她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一般人遇上这样的事,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可母女俩还理直气壮,她们的这波操作,把网友们都看傻了。 网友调侃:脸皮比火车还厚,这下全网都知道了!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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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15 17:36

    这应该还是惯犯

  • 2024-06-16 00:16

    常在河边走,迟早要湿鞋

  • 2024-06-16 00:09

    如果收银员没发现不就是偷盗成功了

  • 2024-06-16 00:57

    正因为警察就会和稀泥,犯罪分子都不怕了,这种事情越来越多。

  • 2024-06-16 08:37

    偷东西也是理直气壮的,世风日下啊

  • 2024-06-16 01:55

    把这事视频发到自己所有亲戚朋友微信里,尤其是说给那些老女人,传播速度绝对一流,绝对爽的一批。

  • 2024-06-16 02:13

    虽然老太的行为确实不轨,但从法律角度还只能让她结账了事。一是超市没有证据证明是偷,或许是忘了结账呢。二是金额太小也就几十块钱,不到一千都不会立案。三是超市没有权利罚款,其行为确实构成敲诈勒索。

  • 2024-06-16 22:02

    有视频吗?

  • 2024-06-16 05:33

    这样一发,老东西以后最也不敢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