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盗罪处罚有多先进?十岁以下小孩不用负责,群盗绝不被赦免。   盗罪作为我国最

滋滋主娱 2024-06-14 19:49:33

秦汉盗罪处罚有多先进?十岁以下小孩不用负责,群盗绝不被赦免。   盗罪作为我国最古老的犯罪之一,既是封建社会治理中需要解决的主要犯罪问题,也成为了历代封建王朝的主导立法统治思想的源泉。   秦汉时期盗罪的表现形式多样,范围较广,行为人采用的犯罪行为方式也不尽相同,因此立法者对于盗罪的分类和制定的相应刑罚也是细致入微的。   通过研究秦汉时期的盗罪在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的区分及在立法中的体现,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盗罪制度和盗罪犯罪构成体现的秦汉时期的法律思想。   秦汉是早期封建专制时期的国家,由于政治、经济等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作为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法律也在不断的转变。   正因如此,秦汉时期逐渐形成了我国封建时期法律的基本形式,关于这一时期盗罪法律规定的研究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影响。   然而关于秦汉时期盗罪研究的学者及其刊登的文献是比较有限的。   秦朝统治者确实已经有了区别犯罪主体的立法理念。《二年律令》记载中对人的年龄进行划分,并且根据不同年龄划定了责任承担的范围。十岁以下的人除杀人和诬告他人之外实施盗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秦汉时期区分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体现出当时立法上的人性化和巨大进步,当然这离不开我国古代儒家法律思想的深刻影响。   秦汉时期的法律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主要是侵犯财产权利方面,群盗罪与一般盗窃罪相比社会危险性更大。   法律规定群盗罪的法定人数是五人以上,由于其侵害和威胁的是社会统治秩序和老百姓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于群盗的处罚十分严厉。   群盗一般属于“常赦所不原”的犯罪类型,即使罪犯身份特殊被特别赦免,也仍然难以获得人身自由。   官吏作为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其作为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个人权利和侵害国家利益,而且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危害性远超其余一般盗罪。   出于不法目的向官吏行贿以及被行贿的官员,根据赃款赃物的实际价值均定为盗罪并处以刑罚,官吏犯罪相较普通犯罪应当承担更重的后果。   汉律比秦律在官吏私自挪用公家财产方面的规定更完善和详细,主要体现在汉律将布帛、马牛和粟米同公家金钱均列入公家财产范围之内,扩大了公共财产的范围。   汉朝是一个十分推崇孝道的朝代,对于丧葬之礼非常重视且陪葬品价值连城,因此盗掘行为异常频繁。   秦汉时期对于皇家寝庙、陵墓或园陵器物给予很多的法律保护,这样违背人伦孝道的行为,使得上至帝王下至百姓都深恶痛绝。   秦汉时期对于实施盗墓行为的犯罪,不论其犯罪结果是否对于实际财物有真实损害,都会处以严厉的刑罚措施。   可见汉代将皇帝之墓及其陪葬品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财物,对于盗窃国家财物的犯罪行为,当时的统治者及法律必定不会姑息,甚至失职官员也会受到相应严厉的惩罚,表明了立法者对于国有财产的保护十分重视。   主守盗、假县官财物弗归、受赇以枉法及行赇等犯罪行为既侵害了财物管理制度,又损害了官吏职务的廉洁性。   拥有一定职权的官吏,不仅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而且实际掌握着职权范围内的财产权。   如果官吏出于贪欲或其他不法目的,加之他们便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将会对统治者的管理体系造成动摇和威胁,更甚者使民众对统治产生不满和对抗,进而产生的暴乱对社会稳定与和谐有着极大的危害。   秦汉时期已将“主守盗”等犯罪视为危害国家财产权的一大隐患,一旦发现此类犯罪一定毫不姑息。   对于假冒官吏实施盗窃的行为,显然是犯罪分子为了给自己实施盗窃行为提供便利或者掩人耳目,假冒官吏的身份便于乱用职权,既侵犯官吏职务的公正和廉洁,也损害国家官员自身的形象,因此法律规定对于这类犯罪一般处以磔刑。   法家思想对于秦汉立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立法技巧背后的法律思想对进一步了解秦汉立法及其制度具有重要的价值,值得我们深究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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