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大妈停车时,直接把自己的车挡在了别人车前。车主着急出门,给大妈打了二

枚春桃 2024-06-12 22:52:01

山西太原,一大妈停车时,直接把自己的车挡在了别人车前。车主着急出门,给大妈打了二十多个电话都无人接听,结果,大家却发现她正躲在人群里看笑话。车主暴怒,将大妈狂揍一顿。

李女士家住在老小区,小区的车位非常少,根本不够停,所以,大家一般都把车停在小区跟前的公共车位上。

事发当天,李女士办事时忘带文件了,所以,她赶紧回来拿,正好,公共车位上有一个空位置,所以,李女士把车一停就往家跑。

可是,就在李女士回家的空当,一辆车却直接横挡在了李女士的车头前。李女士拿完文件回来想要离开时,看到了这气人的一幕,她赶紧拨打了车上留下的电话,但是一直没人接。

李女士一边着急的转圈,一边接着打,结果一连打了20多个,都没人接,气得李女士骂骂咧咧。就在李女士急得团团转时,一个人认出来,这辆车是张大妈的。

张大妈也是这个小区的居民,不过,她可不是一般人。为了自己停车方便,她在公共车位里挑了一个位置最好的,长期霸占,对外表示,这是她的专属车位。一旦有人停了,她便撒泼大骂,或者堵车放气。大家都领教了张大妈的无理取闹,所以,谁也不再去招惹她,也没人敢往那个车位上停车。

事发当天,张大妈开车回来见有人将车停在自己的专属车位上,为了教训车主,给她点颜色瞧瞧,便把人家的车直接堵死了。

不一会儿,李女士就把电话打来了,张大妈还故意不接,就要急死她。李女士给她打了20多个电话后,她才慢慢悠悠的往下走。她下去是准备挪车吗?当然不是,她是准备去看看李女士气那急败坏的样子。

张大妈下楼后,悄悄的躲在人群里看笑话,忽然,有人认出了她,大喊了一声。李女士听见了直接冲过来质问。

面对李女士的一连串质问,张大妈不仅不道歉,不挪车,反倒破口大骂,动起了手。李女士也不甘示弱,很快,两个人扭成一团。张大妈还是老了,三下五除二就被李女士一顿胖揍,打得她吱哇乱叫。

张大妈觉得自己吃大亏了,马上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张大妈哭哭啼啼的表示,自己被打成了严重的内伤,对方必须赔偿。

警察调取监控,询问了围观人群,大家都表示,是张大妈先动的手,而且,她就是一点皮外伤,没多大事,还将她长期霸占公共车位的事业告诉了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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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大妈真的是恶人先告状,自己把别人车位挡了,还这么理直气壮的。别人打电话要求挪车,自己不接电话,还看别人的笑话。重要的是,张大妈竟然长期霸占公共车位,这样的人就应该让民警好好处罚一下,长长记性。

2、张大妈乱停车已经是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机动车乱停乱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200元罚款,并可以拖车处理。

本案中,张大妈胡乱停车,故意挡住别人的车,已经违法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于案例中是因为打人而叫民警来处理,没有追究乱停车的责任。如果本案中,交警也一并来处理,那么,大妈的行为可就面临乱停车的罚款处罚。

3、大妈的行为既是寻衅滋事,也是殴打他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案例中我们得知,张大妈长期霸占公共车位,别人停车他就撒泼打滚、堵车放气。对于李女士在公共车位停车的行为,张大妈直接堵车,还故意不接电话不挪车,这些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小区的公共停车秩序,构成寻衅滋事,至少会受到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张大妈故意堵车,不仅不道歉,不挪车,反倒破口大骂,还动手殴打李女士,所以张大妈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殴打他人,也需要受到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对于张大妈既寻衅滋事,又殴打他人,民警可以分别处罚,合并执行。所以,最终民警结合张大妈长期以来的违法事实,对张大妈做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处罚金300元。

4、《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对于张大妈之前堵车放气的行为,只要违法行为没有超过6个月的,小区邻居可以拿着相关证据,要求张大妈进行赔偿,而且需要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进行索赔。

小区邻居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互相帮衬,结果张大妈的行为直接扰乱了邻里和谐,我行我素霸道惯了,最后等待张大妈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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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15 02:04

    物业这样干,可以不交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