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狗不如!”河南巩义,44岁女子智力低下,2年前,被一个72岁的老人强奸,恰

枚春桃 2024-06-12 22:48:30

“猪狗不如!” 河南巩义,44岁女子智力低下,2年前,被一个72岁的老人强奸,恰好被小叔子撞见,老头提出拿钱私了,小叔子果断报警。谁想,老头坐牢后。女子再次遭遇性侵,而且这一次还产下一名女婴,家属愤怒不已,在家中安装3个摄像头。

(案例来源:微视频)

2014年1月19号晚上,这天,18岁的小伟刚回到家中,就听到母亲的卧室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声,一脸疑惑的他推门而入,瞬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他立即掏出手机给住在附近的姑姑打电话:“你快来吧,我母亲生了个女儿。” 小姑子听得一头雾水,因为在此之前,她并没发现嫂子(孙梅)怀孕了。

之所以没发现,那是因为孙梅智力有些缺陷,也不会跟人沟通,整天就是躺在床上,连最基本的自理能力都没有。

小姑子帮女婴穿好衣服后,又炖了一只老母鸡给孙梅补身体。几天后,她抱着女婴去上户口。因为没有准生证,工作人员要求做一份亲子鉴定。

谁想,鉴定的结果显示,这孩子跟孙梅老公并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咋回事呢?面对这样的结果,两边的家属都愤怒不已。

首先我来简单介绍一下这对夫妻俩的情况。孙梅因小时候发高烧,没有及时医治,导致智力低下,丧失了表达能力。长大后,父母将她嫁给同样脑子不灵光的李森。

令人欣慰的是,孙梅2006年产下一名男婴,智力正常。2014年,又生了二胎,女儿也跟正常人一样,这两个孩子均是李森的亲生骨肉。

幸运的是,夫妻俩两边的兄弟姐妹都对他们照顾有加,为了赚钱贴补家用,李森由弟弟带着在外面打工。

另一个弟弟和妹妹则帮着照顾孙梅和孩子。当然,孙梅的娘家人也会经常接挤他们一家。

谁想2022年2月的某天,小叔子像往常一样来给嫂子送吃的,恰好看见同村一个72岁的老头,正想对孙梅做不轨之事。愤怒的小叔子立即将老头控制住,老头担心此事闹大脸上无光,提出拿钱私了。

小叔子断然拒绝,毫不犹豫拨打了报警电话,最终这个老头被判了2年。

担心类似的事情还会发生,从那以后,孙梅的娘家人,拿出几千块在他们家安装了一道大门。每次他们出门干活,就会将大门锁上。可谁能想到,孙梅居然又被性侵了。

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先后抽取200多个男人的血样进行化验,可女婴的生父仍然是个谜。

究竟是谁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呢?

老头已经进去一年多,显然不可能是他。家属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抓捕嫌犯,给孙梅一个交代。可由于性侵发生在10个月以前,孙梅又无法沟通,虽说排查了200多个男人,却是一无所获。

从常理来推断,孙梅已经44岁,按说是很难一次受孕成功。她能怀上孩子,极有可能遭遇过多次性侵。

此事发生后,孙梅的弟弟又出钱在姐姐家里安装了三个摄像头。

与此同时,当地妇联也伸出援助之手,给女婴提供了奶粉,尿布湿之类,眼下就是要尽快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不仅要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要让他承担孩子将来的抚养费。

1:强行跟妇女发生关系,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对于强奸罪的处罚,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孙梅智力有缺陷,而且也不会说话,显然不可能是她自愿跟对方发生关系。遇上这样的事,她根本毫无反抗能力,只要DNA查出女婴的亲生父亲,对方就已经构成强奸罪。

2:对于特殊人群,理应善待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法律特别强调对残疾人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的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侮辱和侵害。

这类人群虽然身体有缺陷,但享有跟正常人同等的权利,国家还会给他们提供一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作为个人,我们也应该善待他们,就算是没办法帮到他们,但至少不要去伤害他们。

可发生在孙梅身上的事,不仅让家属痛心,也让万千网友感到愤怒。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本身就令人不齿,更何况还是对一个连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的女人。

3:做人要有底线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这个像“谜 ” 一样的嫌疑犯,此时此刻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情。有欲望无可厚非,但若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那就是无耻。最终只会自食苦果,相信迟早有一天,此案会真相大白。

您觉得嫌疑人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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