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捡到5350元归还给失主,失主却表示自己丢了20000元,要求男子把其

大博而化易 2024-06-12 22:35:59

贵州一男子捡到5350元归还给失主,失主却表示自己丢了20000元,要求男子把其余的归还,男子说没捡到,失主愤怒之下将男子告上法庭,男子不服提起上诉,法院最终如何判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孙先生(化名)捡到了一个钱包,本来孙先生还想等失主会不会回来找,可过去了很久都没有用人。

没有失主的找来,捡到钱包的人会下意识看看钱包多少,如果金额比较大的话,会想要不要成为自己的“钱包”。

孙先生却没有想过据为己有,而是找朋友和警方想要联系上失主,经过了孙先生的不懈努力,孙先生联系上了失主。

孙先生将钱包还给了失主,本以为自己是做了一件好事,可让孙先生没想到的是,也因为钱包的问题沾上了麻烦。

孙先生是把钱包交给了失主,可失主检查里面的钱后发现原本20000元的可如今只有5350元,认为是孙先生干的“好事”。

这下子孙先生就不乐意了,明明他什么都没有做也是把钱包给他了,可如今却遭到了钱包失主的污蔑,换作是谁也不会就这样子罢休的。

而钱包的失主怎么和在乎孙先生的情绪,认为就是孙先生拿了这笔钱,甚至是要孙先生把这笔钱归还给他。

为此双方也是发生了激烈的矛盾,孙先生眼看钱包的失主如此的无理取闹,根本就不想继续的搭理钱包失主,而失主还以为孙先生想一走了之,也是将孙先生告上了法院。

在法院里孙先生也是解释自己捡到钱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了,可对于钱包里面的多少,他就不得而知了,可钱包的失主则表示是孙先生拿走了钱包的钱。

对于此事应该是没有什么巨大可争议的地方,可问题也就出现在这里,哪怕是孙先生也不知道钱包里面的钱,只有钱包的失主才知道。

当钱包的失主拿出从银行取款的记录,以及证人的时候,对于孙先生来说是有苦说不出,法院也是判决孙先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没有拿钱,所以需要赔偿钱包失主损失。

对于法院的判决,孙先生肯定是不服的,为此他提起了二审,在二审的时候法院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对于孙先生来说是没有任何证据的,但钱包的失主的证据也不足以支撑。

为此在二审的时候,法院的判决是驳回钱包失主的诉求,而孙先生也没必要赔偿。

孙先生是得到了来自法律公正结果,可对于孙先生来说自己捡到的钱包也给他带来巨大的麻烦,他的心里面应该是五味杂陈的。

希望的是我们能够给做好人好事的有一个好的回报,而不是想牺牲他们的利益来谋取自己的利益,对于这种我们应该杜绝再就是进行处罚,维护做好人好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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