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女子刚洗澡出来,便在家中发现了一个陌生男子,男子问她要10万块钱,女子

运良说是非 2024-06-12 12:18:46

山东东营,女子刚洗澡出来,便在家中发现了一个陌生男子,男子问她要10万块钱,女子拿不出,便提出当男子的女朋友。随后两人发生了关系,女子主动给了男子100块钱打车费。谁知,男子一转身,女子马上报警,男子喜提银手镯! (来源: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这天,浦林拿着身上仅有的100元钱,在网吧开了一台机,又买了一桶泡面充饥,他打算在网吧过夜。 正当他在电脑前酣战之时,两名警察悄然来到他的身后,将他按住说:“你涉嫌一起抢劫强 奸案,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浦林大惊,随即低下了脑袋,他对自己做过的事,心知肚明。 在审讯室,浦林坚持说:“她是我女朋友,她是自愿的,我没有犯法。” 可当警察问他女友的名字时,他又支支吾吾,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事实上,他口中所谓的“女友”,根本与他素不相识。 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呢? 李兰是个打工妹,独自在外面租房子住,案发当天,她下班回家后,觉得太热了,便马上到浴室里洗澡。 谁知,她洗好后,刚走出浴室,就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拿着一把菜刀,在客厅里翻箱倒柜,那男子便是浦林。 李兰意识到自己家里进贼了,她惊恐万分,紧紧捂着自己的嘴巴,想偷溜出去,却被浦林发现。 他当即拿着菜刀,马上冲过来说:“不许叫,我只是求财,不想害命!” 此时如果激怒了歹徒,后果可想而知,李兰的脑子在飞速运转,她顺从点头。 浦林见她没有过激举动,也松懈了下来,两人开始聊天。 浦林说:“我失业了,身上一毛钱也没有,你给我十万块钱,我马上走。” 李兰有些为难地说:“我只是个普通打工妹,工资也不高,这样吧,我找朋友借一借,帮你度过难关。” 说完,她就想伸手拿手机,其实李兰的小算盘是想用手机给朋友发信息求救。 可她这点小九九,很快就被浦林识破,他一把夺走了她的手机,还让她不要轻举妄动。 李兰只好假装妥协,她劝说浦林:“你还这么年轻,可不能做傻事毁了自己,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跟你一起共度难关。” 浦林有些感动,他背井离乡,出门在外讨生活,无数次被社会毒打。 这次他之所以铤而走险,是因为他突然被老板开除,而且连工资都没拿到,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李兰如此明事理,让浦林的内心有些松动,他拿起菜刀,往厨房走。李兰瞄准时机,冲进房间,可她还没来得及反锁房门,就被浦林给推开了。 浦林意识到被骗,他恼羞成怒,跟李兰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李兰的睡衣被扯下,浦林血气方刚,根本抵挡不住。 他威胁道:“你再敢反抗,我不敢保证我会做出什么事。” 李兰闻言,只能双眼含泪,从了他,两人随即发生了关系。 事毕,浦林声称没有钱打车回去,李兰为了脱身,主动从包里拿了100块钱给他。 浦林丢下一句:“不许报警,否则让你好看!” 接着他便消失在了夜幕之中,李兰坐在地上,失声痛哭,她悲愤交加,马上选择了报警!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警方经过调查,认为浦林涉嫌抢劫、强 奸罪,遂将其移送到检察院提起审查公诉。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上应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在法庭上,浦林大喊冤枉,声称两人在发生性关系时,李兰并没有反抗,她是自愿的,因此他不构成强 奸。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 奸罪,是指以违背妇女意志为前提而实施的性侵害。 浦林在实施性侵害时,虽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但他说出“如果你再反抗,我不保证我会做出什么事”这句话,属于典型的“其它手段”。 李兰因为害怕并未反抗,她只是为了保命,而非出于自身意愿,因此浦林的行为,符合强 奸罪的犯罪构成,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浦林涉嫌入室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室抢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入室抢劫是重罪,对于行为人的处罚,一般是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浦林认为,那100块钱是李兰主动拿给自己的,自己并没有实施逼迫行为,他坚决不肯承认自己犯了抢劫罪。 其实,浦林在没得到屋主李兰的邀请下,悄悄通过水管,私自爬到李兰家中,并手持菜刀相威胁,提出让李兰给十万块钱,抢劫意图明显。 且在刑讯中,他多次承认,自己潜入李兰家中,是为了求财。 李兰一介弱女子,在面对男女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心里必然是十分恐惧的。浦林提出没有车费回家的说法,其实是在暗示李兰给钱,他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目的很明显。 李兰给钱的行为,看似主动,实际上是迫于无奈,借钱免灾,多项证据表明,浦林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前提。 3、最终,法院判决:浦林犯强奸罪、抢劫罪,证据确凿,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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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2 23:46

    简单的换个人名,文案,地点。就是一片文章。这个已经看过好几个版本了。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