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就能治病,但古人却选择割股奉亲,难道单纯为了彰显孝顺?   在我国传统社会,

滋滋主娱 2024-06-12 10:49:09

吃药就能治病,但古人却选择割股奉亲,难道单纯为了彰显孝顺?   在我国传统社会,由于医疗资源匮乏,加之医学知识和财力所限,广大民众在生病时除了请医看病外,很多时候也根据经验、习俗自行治疗。   这些经验和习俗,既包括民众在生活中累积起来、具有医疗价值的科学知识,也不乏礼教观念影响下的特殊医疗行为,割股奉亲便是后者中的典型。   割股奉亲是指晚辈(一般约子、媳、女、孙)割取自己身上的肉作为药饵,为长辈(主要是父母、祖父母)疗病的行约。   对于当代人来讲,这种行为常出现在文艺作品中,可以说耳熟能详;但割肉是如何与疗亲发生联系的,知道的人却不多。   目前关于割股奉亲的最早记载出现在隋代,大量出现则是唐代以后的事情。   《本草拾遗》原文说的是“人肉疗赢瘵”。“赢瘵”即肺结核,在古代,这是一种令人恐惧的致命慢性病,一旦染上,几乎康复无望。   而充足的高蛋白食物和较好的卫生条件则是缓解赢瘵的有效法宝,所以食肉是当时治疗此病的方法之一。   但普通百姓在当时获取肉类食物并非易事,如遇灾荒、战乱等特殊年份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古人习惯将治愈严重疾病的功劳归功于所用药品,于是孝子贤孙割取之肉便作为一种“奇绝”药物在普通百姓中流传开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能“疗赢瘵”的功效逐渐被模糊、泛化,出现了不论病症即割股奉亲的“滥用”情况。   由于该行为符合传统礼教的孝道观念,故影响日深,在当时的社会上备受推崇,意义远不止于医疗。   如宋人朱熹如此评价此种行为:“其心发之甚善,人皆以为美。”   元世祖至元年间,13岁的朱元僧因父病“百疗不能愈”,便割股取肉,烹煮后呈给父亲食用,期待能疗其沉疴,被名儒张之翰赞为“孝童”,并专门作文褒扬此事。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一些女性也开始以此尽孝。   元代“名高一代”的散文家贡师泰曾在《龙泉县君潘氏墓志铭》中记述了一位名叫潘妙真的孝妇,在婆婆徐夫人病情严重时“焚香默祷,到股作肉糜以进”,徐夫人竟于次日痊愈。   徐夫人的病愈或非由潘氏割股奉亲之故,但潘氏的割股行为却被亲戚邻里作为教育自家女儿的榜样。   为父母疗疾而割肉固然是孝行,但这也与儒家的观念相悖,因此该种行孝方式本身就有自相矛盾之处,故干百年来饱受争议。   否定者则认为父母有疾“则谨其医药”,“烹药饵,以是为孝”,而这种毁伤父母所予身体的行为犹如伤害父母本身一样,是有违圣人之言的不孝之行。   况且很多人就是想以此获取美名、换得官府的褒奖,官府旌扬此事,便“是教天下相率而为伪也”。正因如此,这种特殊的医疗行为并不被主流医学家所认可。   前文所说的陈藏器是一位惯于标新立异的另类医家,其医书中所记述的“药品”大多荒诞不经,如有“枷上铁钉”“市门土”“故渔网”“孝子衫襟灰”等物。   甚至“寡妇床头尘土…‘猪槽中水”“自经死绳”“灵床下鞋履”等也在其中。相比之下,“人肉疗赢瘭”还算是里面比较靠谱的内容。   为了避免一些人行此毁伤肢体之事以“贻父母之忧”,且以孝之名来“市乡党之誉”“邀县官之赏”,从元代开始,官府对该行为虽不禁止,但取消了对割股奉亲之人的旌赏。   然而,割股行为此后仍大量涌现。因为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割股奉亲“虽非圣贤之中道,实孝子一念之诚切也”,情有可原。   因此,地方官员、名士等出于教化的考量。仍继续褒扬此事,认为这有助于“兴仁兴孝之风”。   “诚孝”也好,“愚孝”也罢,不过是基于不同立场对割股奉亲的价值评判。   该行为既然是当时人们表达孝心、传承孝道的极致方式之一,就难免受到生活于传统礼教社会之人的热烈追捧。因此,   这种礼教下的医俗直到20世纪中期以降,在人们医疗卫生知识普遍提高、思想观念整体转变后才逐渐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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