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家门口被邻居装上衣柜,邻居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业主可以排除妨碍拆除衣柜,并

白羊登义文 2024-06-12 09:39:50

业主的家门口被邻居装上衣柜,邻居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业主可以排除妨碍拆除衣柜,并依法起诉邻居,要求邻居赔偿经济损失及房子的占用费。

辽宁朝阳,于女士与家人长期都在外地工作生活,两年前其在当地购买了一套一梯两户的商品房子后,便因各种原因,再也没有来看过自己新买的房子。

近日,于女士过来办事想去房子里看一下时,结果却发现邻居居然用衣柜将自己房子的大门给堵上了,且其还怀疑邻居己经将自己家打通了使用。即于女士怀疑邻居花一套房的钱,住两套房的面积,且于女士家门口已经被对方装修成衣柜间了。

随后于女士立即去敲邻居家的大门,希望能够友好的协商解决此事,可邻居却就是不愿意开门。

于女士无奈之下,拿着房产证找物业公司求助,物业经理核实于女士的房产证无误后,也去敲了邻居家的大门,但邻居家却也没人开门,且电话也不接。

于女士在现场观察邻居家门口的环境后,发现其家门口处装有监控,于女士认为,即便邻居真的不在家,对方也可以通过手机查看监控来发现她来敲过门,且邻居家门上方还贴着“省级光荣之家”的牌子。

随后物业公司帮忙报警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楼处有住户的电费单,唯独于女士邻居家的那张单已经被取走了,因此民警怀疑邻居是常住的。事后民警通过调查取证,确认邻居是常住于此的。

也就是说,现在邻居已经知道于女士发现并报警找上门来了,所以故意躲着不见人、也不接电话的。

随后民警建议于女士与邻居联系,协商解决此事,但于女士表示自己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根本无法起诉邻居,且对方不愿意接电话,协商不了。

1、事发后网友表示:“这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可以抓人,为什么要与他们协商?”、“看他们能躲到什么时候去,还省级光荣之家呢,怎么评到的?”

2、那么从法律上讲,于女士现在可以起诉邻居么?

大家应当要明确一点,在没有法定手续之前,公安机关是不能随意透露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09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具体而言,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原告提供被告的身份号码。即于女士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身份证号不知道没有问题,但住址和姓名就必须知道,这样法院传票才能送达。

目前,于女士已经有邻居的住址信息,物业公司也提供了邻居电话号码和姓名,因此于女士可以到法院起诉邻居。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去查询户籍信息。

总而言之,在实务中,到法院起诉对方是不需要对方身份证号码的。要起诉任何人只需要对方名字、家庭详细住址、起诉事由书等,人民法院就会受理。

3、那么于女士应当如何维护,邻居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首先,房子属于不动产,受民法所调整,其产权归出钱购买并登记其名下的业主于女士所有。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简而言之,房子是于女士合法购买的,房产证上也是登记着于女士的名字,邻居擅自处分就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即侵害了于女士的财产权。

其次,于女士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根据民法典第223条规定,于女士有很多维权方式,即于女士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法典第236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也就是说,既然邻居不愿意接电话、出面来协商处理此事,那么于女士就可以依法维权排除妨害,即于女士可以先把安在自家门口的衣柜间拆除了再说。

最后,任何侵权行为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侵害他人不动产等民事侵权行为,自然也不能例外。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具体而言,由于是邻居擅自在于女士家门口安装衣柜的,因此于女士排除妨害(拆除)时所造成的损失和所产生的费用,都应当由侵权人邻居来承担。

注意!如果邻居真的将于女士家打通后使用,那后果就严重多了。民法典明确规定,于女士可以主张邻居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以及两年内占用房屋的使用费等等。

需要强调的是,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义务发现问题并制止邻居的行为,也是一种过失,原则上要承担补充责任。总而言之,物业不能仅收费却不尽到管理义务,否则就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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