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女子看到自己的儿子与小区邻居家的9岁女孩玩耍时,误以为自己的

白羊登义文 2024-06-10 09:03:27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女子看到自己的儿子与小区邻居家的9岁女孩玩耍时,误以为自己的儿子被人打了,上前就“啪的一声”扇了女孩一巴掌,女孩家长报警后,女子一直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帮女孩的家长教育孩子,且拒绝道歉。最终警方顶格处罚。 (案例·:内蒙古新闻网· 女子武某家住某小区。现在正值暑假,武某所住小区业主家的孩子们,每天傍晚太阳没那么晒时,都会不约而同的,各自到小区的公共设施处玩耍。 武某的儿子也不例外,而且还与小区的小朋友们玩得很好。事发当天傍晚,武某的儿子小武在与同小区的9岁女孩小赵追逐打闹时,刚好被前来找儿子回家吃饭的母亲武某看见。 武某看到后,误以为儿子被小赵追着打,二话不说,直接上前拦住小赵,并“啪的一声”扇了其一巴掌。 小赵被打后,嚎啕大哭,可武某却又当场教育起小赵。过程中,武某还在一边掌掴、一边教育小赵。 小赵的母亲赵女士得知此事后,立即带着女儿找到武某。一开始时赵女士想着大家都是邻居,没打算把事闹大,只要求武某向其女儿小赵当场赔礼道歉。 可武某却坚称自己没有错,并声称自己只是替赵女士“教育”其女儿,其掌掴小赵完全是“正当防卫”。 赵女士见武某蛮不讲理,于是报警求助。可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并明确告知武某,法律对于殴打他人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后,武某仍然不愿意认错道歉。 民警见武某油盐不进,就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可到了派出所后,武某只承认自己护子心切,但还坚称其是“正当防卫”。最终,警方对其顶格处罚。 其实小孩子之间的纠纷,无论谁对谁错,作为家长只能正确引导双方化解纠纷,且必须要做到帮理不帮亲才行,这样才对孩子的成长有利。 可武某却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打手打孩子,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且也不见得对其儿子成长有益! 正当防卫前提条件是本人或者他人正当遭受不法侵害时,行为人为避免本人或者他人遭受不法侵害,而不得不反击的防卫行为,且还必须要有对等性。 具体到本案中,公安机关已经证实小武和小赵,只是孩子之间的追逐打闹,即便是小孩之间的纠纷,也算不上不法侵害,且武某拦下小赵后,还对其进行掌掴。因此,武某的行为和正当防卫扯不上关系。 其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武某的行为本质上,就是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只是武某想狡辩而已,但事实证明没有用。 注意!殴打他人是有加重处罚情节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2款规定,殴打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换而言之,由于被打的小赵才9岁,属于未成年人,因此,只要警方认定武某的行为构成违法,那么其至少要被处10日以上拘留,最高是15日并处罚款。 最后,其实赵女士和民警先后都给过武某两次机会了,可武某却偏不领情,那么民警只能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具体而言,如果赵女士找到武某并要求其赔礼道歉时,武某能够诚恳认错,那么赵女士也不会报警。赵女士报警、民警对其释法明理后,武某能够及时补救、向赵女士母女俩道歉,或许她们就谅解了。 可武某却非不识好歹,最终,公安机关以具有加重处罚情节的殴打他人,对武某的行为定性,并依法对其处治安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有网友表示,经武某这么一闹,以后小区的其他孩子,谁还敢和小武玩呢?毕竟小赵的后果摆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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