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某商贸城北门的公共厕所内,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后一位路人在公厕内发现一名

白羊登义文 2024-06-09 12:22:01

浙江湖州,某商贸城北门的公共厕所内,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后一位路人在公厕内发现一名女子躺在血泊中,吓得赶紧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警方抵达现场后,随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封锁调查,并展开对嫌疑人的抓捕工作。救护车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被害人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警方通过各种线索,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谭某,并已将谭某抓获。据了解,谭某因和被害人何某发生口角争执,于是持刀将何某在公厕内捅伤后逃离现场。被害人何某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本案,网友们纷纷评论表示:“今年已经有十几起了”、“现在社会戾气太重了,这种事情越来越多了”、“生活中遇到不讲理的,远离就是了,千万别争个高下,没必要啊”。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谭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呢?

首先,谭某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案,谭某究竟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只看犯罪结果,而是要看谭某的犯罪动机,是以伤害为目的还是杀人为目的。

判断犯罪动机,要结合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工具、犯罪手段、捅刺的部位、力度、频次,以及是否有预备作案、事后是否及时救治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本案中,谭某持刀捅刺何某,导致其失血过多死亡,如果捅刺多刀,且捅刺要害部位,则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根据现有的报道资料,我们无法更细致地进行判断。两位当事人是否相识?二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因感情问题引起?事发时的具体时间等重要因素都未知,具体详情还需要警方进一步的调查。但毋庸置疑的是,谭某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谭某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谭某的违法行为造成了何某死亡,谭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何某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很多评论都在说“最近社会戾气太重、不太平”。虽然我们总是在强调,要用理性的思维和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但是,在冲突当下,法律是“远水救不了近火”的。学会辨别情绪,远离那些会伤害到你的人,毕竟,生命健康是第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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