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让开”!山东青岛,一架高速运行的无人机正在返回起始点,而站在一旁的李大爷还浑

白羊登义文 2024-06-09 12:21:53

“快让开”!山东青岛,一架高速运行的无人机正在返回起始点,而站在一旁的李大爷还浑然不知巨大的危险。待无人机飞手孔先生发现时,为时已晚。他一边大喊,一边冲向李大爷。然而时间太过仓促,大爷还是被无人机砸倒在地,鲜血直流,孔先生为阻拦机器伸手,也被打断了手筋。 事发后,孔先生立即拨打120,并通知了村干部。老人被诊断为右手开放伤并肌腱断裂,右桡骨开放粉碎性骨折,右胫腓骨远端开放粉碎性骨折,右小腿开放伤并肌腱断裂,左手开放伤。

经过一系列的救治,李大爷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搬离ICU治疗室,也从莱西市人民医院转到了青岛某医院。但是73岁高龄的李大爷身体状况仍不稳定,后续一系列的手术还在等着他,截止到·4日,李家已花费25万元治疗费。 李大爷的儿子在接到邻居的通知后,忙从广州赶回了家。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李先生认为,飞手孔先生操作存在失误。

然而孔先生解释道:“此次操作之前,已经喷洒了一万亩地,不是操作新手。出事这次,喷洒面积只有2亩,2分钟就能喷洒完”。

当时他站在起飞点10米左右正在观察四周的障碍物,当无人机返航时,却突然看到一名老翁站在起飞点上,“我喊他快让开,他推着自行车一动不动站在那里,我见状立即按悬停键,同时冲过去推开他,但时间太短,那名老翁被无人机打伤在地”。 据了解,孔先生从青岛茂盛农机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架喷洒农药的无人机后,通过了培训,也拥有操作证等证件。并且已在无人机厂家所在地的广州购买了保险。出事后,孔先生已向保险公司邮寄了材料,现正在等待理赔。 然而孔先生之所以会给农田喷药,是青岛茂盛农机有限公司给孔先生发派的活。孔先生与该公司并没有签订合同,双方对其之间的关系界定存在偏差。

孔先生认为:“平时我们自己接业务,茂盛公司有活儿时也会给我们做”。茂盛公司一方则认为,“公司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孔先生的团队合作的”。

对此,网友们纷纷评论留言表达自己的意见,“返航点要做标记围场,禁止非操作人员入场”、“这老大爷也是的,非看那热闹,喊你又不听”、“起飞点最起码要有安全警示,或者隔离措施”、“保险公司给点力吧”、“茂盛公司也有问题呢,连合同都不签”。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事应如何定性呢? 首先,孔先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孔先生虽然经过培训,持证驾驶无人机,但其疏忽了安全防范,未拉有警戒线、未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行为存在过错。孔先生自身受伤,不影响其承担对李大爷的民事责任。对于李大爷的损害,孔先生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其次,青岛茂盛农机有限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具体到本案,青岛茂盛农机有限公司存在过错。一方面,青岛茂盛农机有限公司负责人说该公司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孔先生的团队合作。购买服务的合同为无名合同,双方应事先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

然而按照孔先生的说法,他与青岛茂盛农机有限公司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青岛茂盛农机有限公司即要求孔先生实施喷洒农药项目,双方都存在过错。

另一方面,青岛茂盛农机有限公司与孔先生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青岛茂盛农机有限公司不是孔先生的用人单位。那么二者到底是如何沟通合作的,究竟是雇佣关系、承揽关系、承包关系还是法律规定的其他关系,需要做进一步的确认。 这件事情就好像是一个拼盘,把很多具有瑕疵的小错误凑到了一起,铸成了大错。无视隔离措施的飞手、未注意安全的老人、没有签合同的公司......在没出事之前,这些瑕疵可能都不会产生问题,可是真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侥幸心理不能有!

0 阅读:541
评论列表
  • 2024-06-09 12:43

    自己安全防范没做好,无人机操作员和所属公司摊上大事了。除非军警用途(人家起落地安全防护做的可好了),其他的都是人权大于航行权

  • 2024-06-10 23:54

    无人机 这是飞的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