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昭通,一名年仅17岁的男学生在课堂上露出生殖器官,引起同桌女生呼救和女孩的

评球谈体育 2024-06-08 22:21:53

在云南昭通,一名年仅17岁的男学生在课堂上露出生殖器官,引起同桌女生呼救和女孩的恐慌。得知情况后,德育老师用教鞭各惩罚两名男生3鞭。然而家长以孩子受伤为由,要求赔偿高达3.6万元。老师坚称这是正常教育行为。那么,法院将会如何判决呢?主要信息来源于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蔡强与管军是同桌,某日晚自习期间,管军突然喊了坐在旁边的女生陈梅。陈梅回头发现后,立即去找班主任求助。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决定召集三人家长进行协商。经过商议,蔡勇和管军家长向陈梅支付了860元赔偿金。 次日上午,学生们正在做课间操,德育处的张鹏老师得知此事后深感内疚,立刻将蔡勇和管军叫到德育处进行教育,并使用教鞭各打了两人3鞭。蔡勇回家后向父亲蔡强详细描述了事情经过,蔡强发现儿子身上的鞭痕久未消退,便带其就医。蔡勇因此住院治疗4天,花费约2000元。经公安机关鉴定,蔡勇的伤情构成轻伤。 蔡强对此事感到非常愤怒,于是前往学校与张鹏协商。但张鹏坚持认为作为德育处老师,有权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蔡强遂寻求校长帮助,并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在调解过程中,蔡强提出赔偿蔡勇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6600元,但张鹏只愿赔偿医疗费及生活费3400元。警方为此对张鹏罚款400元。蔡强仍不满,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蔡勇各项费用共计19213元。蔡强表示,蔡勇在晚自习期间因隐私部位不适无法专心学习,用手抓挠时被管军发现,管军叫来了陈梅,导致第二天张鹏用鞭子抽打蔡勇和管军,造成轻伤。张鹏则表示,自己在上课时不会让学生完全暴露隐私部位,且蔡勇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女同学的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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