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房东,见租客的饭店生意火爆。合同到期后,找上门来,提出每月房租15000

小琴看世界 2024-06-08 18:24:01

上海一女房东,见租客的饭店生意火爆。合同到期后,找上门来,提出每月房租15000元涨到18000。租客认为涨幅过多无法接受,女房东态度强硬,不肯退让。让人万万没想到,最终女房东竟因此丧了命!

(案例来源:上海宝山公安)

“王大哥,再过几天咱们租房合同就要到期了,现在别人的房租都涨了,我也会涨一点。你心里得有个数。”

挂了电话,王伟长叹了一口气。

一旁的妻子李梅得知要涨房租,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嘴里嘀咕道:“疫情三年,别的房东体恤租客生意难做,很多都主动降租,我们虽然亏本,可一分钱都没少给她。我们生意刚好转一点,她怎么好意思涨租呢?”

王伟一脸无奈,不过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几天后,女房东范红带着两个男人,来到饭店谈涨租的事。谁也没想到,女房东当天竟因此丧了命,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王伟老家在江苏,2019年初他准备在上海开一家饭店。

后来,以每月15000元的租金,跟范红签了一份租房合同,期限为3年。当时合同还特意补充了一条,合同到期后,如果王伟想要续租,租金根据周边行情再议,在同等租金的情况下,王伟有优先权。

签完合同后,王伟前后花了9万元装修。

王伟饭店的招牌菜就是海鲜、小龙虾之类。哪承想,店里生意刚步入正轨,疫情就来了。那段时间,大家是怎么过来的,在此我就不多说。

王伟店里生意冷清,每天还要交500元的房租,压力可想而知。

可在这样的情况下,王伟还是咬牙硬撑过来了,再苦再难,他都是想尽办法准时交房租,一分钱都没少过。

2023年,王伟终于守得云开见明月 。饭店的生意渐渐好转起来,可就在他踌躇满志决定撸起袖子加油干时,苏红却给了他当头一棒。

王伟原本以为,苏红最多每月涨500块房租。可哪知,苏红却一下子涨了3000块,这让他感到难以接受。

饭店虽说生意好转,可利润并不高。

王伟红着脸,在苏红面前诉说自己的不易,希望她能体谅一下,少涨一点房租。可苏红却态度坚决,声称别的房东也涨了,现在合同到期,如果他接受不了,可以不租。

听到这话,王伟都快哭了。这饭店我前后投资了十来万,现在不租这些钱不都打了水漂,我只是希望你能少涨一点,要不你涨1000块也行。

可不管王伟说什么,苏红始终不为所动。

双方协商不成,情绪都有些激动,最后,苏红要求王伟立马搬走。王伟也不甘示弱,让苏红退回押金。

可苏红又不愿意,冲动之下王伟跑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朝苏红身上砍去,据说王伟总共在苏红身上砍了8刀,她的两个男同伴也受了伤。

苏红没送到医院,人就已经没了,一场悲剧就是这样猝不及防地发生了。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王伟因一时冲动犯下错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实在是令人唏嘘。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一开始,王伟并没有想过要女房东的命,他的这种情况属于激情杀人,因此属于情节较轻,可依法从轻处罚。

那么什么叫激情杀人呢? 就是当事人原本没这个想法,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或者是挑逗下,从而失去理智,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但激情杀人也要同时具备以下2种情况:

首先,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情绪强烈波动。

其次,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丧失或者减弱了自我控制能力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案发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2、租房合同到期,房东提出涨租无可厚非,但涨租范围应该合理。

《民法典》第119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回到本案中,租客跟房东签的是三年期限,也明确规定续租房租会变动。双方都认可,但具体涨浮多少没有明确规定。

而现在房东一次性突然涨租3000块,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可她并没有违约。

双方房租谈不妥,租或者不租都是各自的由自,如果不续租房东理应退回押金。房东执意要涨3000元,又不退回押金,错不在租客。

3、酿成这样的悲剧引人深思。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虽说涨租是房东的自由,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租客疫情期间三年处于亏本状态,一分钱都没少交,好不容易店里刚有起色,房东租涨也能理解。

可房东觉得租客饭店生意好,花了9万装修,认为他不可能会退租,趁机敲竹竿实属不该 。

租客和房东之间,理应相互体惊,理解。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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