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为了1800元,和男网友在洗浴店进行了交易,事后,她感觉自己是第一次

白羊登义文 2024-06-08 10:17:17

浙江,一女子为了1800元,和男网友在洗浴店进行了交易,事后,她感觉自己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有点吃亏,便让男网友再加500。男网友认为女子不讲武德,坏了行规,拒不加价。女子以报警相威胁,但男子还是不吃她这一套。索要未果后,女子竟然真的报了警,结果让她后悔不已。

·案例·:star星视频·

“这就完事了?你再给我加500,要不然这事没完。” 李梦洁坐在床上,一脸委屈的盯着陈武刚。

陈武刚缓缓的点了一根烟,给了李梦洁一个白眼,让她自己体会。

李梦洁继续不依不饶,嚷嚷着必须要加500。

陈武刚终于开口了:“说好的1800已经给你了,办完事还想加500,有没有点诚信,你这是坏规矩!”

李梦洁带着哭腔威胁陈武刚,要是不加钱她就选择报警,告他强奸。

这一招并没有吓到陈武刚,反而轻蔑的告诉李梦洁,必须报警,谁不报谁孙子。

气氛都烘托到这了,李梦洁也只能拿起手机报警,希望能多要500。

不一会,民警就赶了过来,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原来,李梦洁并不是失足女,她也有自己的苦衷。

前不久,她刚刚失业,手头没有多少积蓄,面对房租,水电费等生活成本的压力,李梦洁有点喘不过气来。

正在焦头烂额之际,她在交友软件上结识了男子陈武刚。从聊天中就能得知,陈武刚轻浮纨绔,是个浪荡公子,有钱而且好色。

李梦洁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就顺着陈武刚的意思开始了聊天。

很快,两人就达成一致,约定1800元进行非法交易。李梦洁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交易,出于安全考虑,她约定去洗浴中心发生交易。

很快,交易就结束了,李梦洁对陈武刚这个浪荡公子更加没有好感,她越想越觉得委屈,只能要求陈武刚加价。

没想到,陈武刚竟然是个油盐不进的主,死活不愿意加价。

这才有了开头争吵的一幕,李梦洁也不得不报警求助了。

民警到来后,李梦洁反而害怕了,在民警询问的时候,她吞吞吐吐的告诉民警,她和陈武刚是情侣,闹了点矛盾所以报警了。

当然,这样的说辞并不能瞒过慧眼如炬的民警,民警简单的问了李梦洁一些关于陈武刚的个人信息,结果,一问三不知,甚至连陈武刚的名字都说不对。

这一下,李梦洁彻底露相了。

随后,民警把李梦洁和陈武刚一起带回了派出所,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处罚。

首先,民警认定,李梦洁和陈武刚属于卖 淫嫖 娼。

《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卖淫 嫖 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财物为媒介发生的性关系的行为。

陈武刚和李梦洁约定1800元进行交易,而且他们属于不特定的异性之间发生关系,有财物作为媒介,已经完全符合卖 淫嫖 娼的构成要件。

其次,按照卖 淫嫖娼处罚,两人都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 淫嫖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因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所以这次的处罚在所难免。

考虑到陈武刚态度较好,民警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再次,李梦洁还构成谎报案情,也要受到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李梦洁事后加价,想要多拿到500元,因此以强奸的名义谎报案情,已经构成违法。虽然李梦洁及时醒悟,但这一行为也要受到处罚。

综上,民警对李梦洁卖 淫和谎报案情的行为合并处罚,处以行政拘留19天的处罚,并罚款200元,没收嫖资1800元。

这一次,李梦洁傻眼了,500没要到,反而败坏了名声,还倒贴了2000元。

最后,幸亏李梦洁及时醒悟,要不然只怕谎报案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243条规定:构成诬告陷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李梦洁一直按照强 奸罪控告,等公安机关彻底查清案件以后,她这行为将会涉嫌诬告陷害罪,结果就是刑事处罚,将会得到有期徒刑结果。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