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女人太可怕了!”女子弟弟准备结婚,但没本事买不起婚房,女子竟劝丈夫把他们的房卖了,给弟弟买套婚房。开始丈夫以为妻子只是说说罢了,结果女子反复提起,丈夫终于忍无可忍,大发雷霆:房子卖了,儿子以后怎么办?谁知,妻子竟大言不惭的表示:没钱你还能赚,不卖就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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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万家灯火都已暗淡,李锦和支妍的争吵声就显得格外刺耳。
“你怎么能这么自私!”李锦怒吼着,声音中充满了愤怒和失望。他双手紧握成拳,额头上青筋暴起,显得异常激动。
支妍眼眶泛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紧咬着下唇,声音颤抖地反驳:“我只是想帮帮弟弟,又不是要你倾家荡产!”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声越来越大,餐桌上的碗筷被震得叮当作响。
原本一顿平凡的晚饭,支妍没想到,丈夫李锦这次竟然会这么一反常态,厉害的让她感到陌生。
结婚以来,李锦生活中总是乐呵呵的,对她向来是言听计从,从来没有反驳过一次连个反驳的意见都没提过。
前几天,支妍的父母告诉她,弟弟支昊谈了个女朋友,两人感情都不错,但有一个要求,女方想要一套全款的婚房,得100万。
家里的情况支妍在熟悉不过,她知道父母拿不出这些钱,又来找她帮忙了。
可是,她和丈夫结婚没几年,手头并没多少积蓄,要拿出100万也有难度。
父母暗示她,可以把她们的婚房卖了,用这些钱先给支昊买房结婚。父母认为,支妍和李锦都有稳定的工作,没钱可以再赚,这没什么好担忧的。
支妍考虑到父母对困难,也不想因此让弟弟的感情被耽搁,只能向丈夫李锦提出这一想法。
万万没想到,这件事情就像一根导火索,点燃了两人生活的矛盾。
这一次,听到支妍的要求后,李锦一反常态,顿时火冒三丈,竟然和支妍第一次吵了起来。
争吵中,李锦突然站起身,猛地一脚踢翻了椅子。他指着支妍的鼻子,怒不可遏地说道:“你总是这样,只考虑你的家人,从来不顾及我们的感受!这个家是你一个人的吗?”
支妍被李锦的举动吓得后退了一步,她看着李锦愤怒的面孔,心中的愧疚和委屈交织在一起。
她明白自己刚才的提议确实有些过分,但她也觉得自己是出于好意,只是想帮帮弟弟。
李锦继续怒吼着:“房子给你弟弟了,咱们儿子怎么办?我父母住哪里?”
支妍也不紧不慢的说道:“虽然我们只有这一套房,但是咱两都有稳定工作,房子没了还能再赚嘛!而且,我们儿子还小,你还能赚钱,担心啥!”
李锦不依不饶:“你为什么不让你爸妈卖房?这事我不会同意的。”
然而,就在这时,房间里突然传来儿子的哭声,他们这才意识到,争吵已经惊醒了睡梦中的儿子。
李锦和支妍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疲惫和无奈。他们意识到,争吵没有意义,只会给彼此和家人带来更多的伤害。
于是,他们决定坐下来好好沟通。李锦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一些:“我知道你是出于好意,但我们的儿子和我们的未来也需要考虑。我们可以一起想想其他办法帮助你弟弟,但绝不能牺牲我们的生活和未来。”
支妍默默地听着李锦的话,但她心中的怒火没有平息,为弟弟买房的决心也没有减弱。
她也没想到,丈夫这次会这么决绝,但她不怕,直接撂下一句:不卖就离婚!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弟弟买不起,支妍没有帮助的法律义务,帮忙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支妍的弟弟已经成年,他的父母也没有抚养的义务。生活中,父母帮助子女购买婚房,这都是父母对子女慈爱的情分。
支妍作为已经出嫁的姐姐,对弟弟更没有抚养的义务,所以,弟弟买不起婚房,不是支妍应尽的义务。
出于亲情,支妍可以帮忙赞助一部分,但也要量力而行。
2、支妍想卖房,必须征得丈夫的同意。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支妍想卖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第一次这么严厉的拒绝,可见她已经触动到了丈夫的底线,也看得出来,丈夫平时对她的爱。
3、亲情重要,爱情也同样重要。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支妍想帮弟弟,这是她的情分,但是对于丈夫和孩子,她不仅有情分,更有法律上的义务,这个底线她无法突破。
家是责任和理解,支妍一味的索取,只会寒了丈夫的心,更会让家支离破碎!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快离跟他弟过。
扶弟魔不可娶,建议男人离婚要求女人净身出户比较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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