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鼓励自愿实施购房7天无理由退定

房研社社 2024-06-06 12:10:05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服务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符合条件的购房者7天内可退还定金。 《通知》明确,“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遵循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开发商需在销售现场公示无理由退定协议,明确退定承诺范围、时限、条件和流程等信息,并在收到退定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 《通知》适用于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 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可参照执行。 好消息:7天无理由退定 坏消息:自愿实施
0 阅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