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哪有这样的好事!”广东深圳,男子和女子登记结婚,男子给了女友59000

枚春桃 2024-06-06 11:50:40

“想白嫖,哪有这样的好事!”广东深圳,男子和女子登记结婚,男子给了女友59000元彩礼,没想到,婚后两人经常争吵,甚至还闹到了派出所,三个月后,妻子提出了离婚,男子要求妻子全额返还彩礼,妻子不肯,两人对簿公堂,法院的判决令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说起自己和庄丽的感情,李俊觉得这一切都像是一场梦,来得快去的也快。

眼看着身边的朋友们一个个成双入对,或者一家三口出现在自己眼前时,李俊的心中不禁涌起一股莫名的羡慕。

就在李俊感到迷茫和无助的时候,庄丽出现了。她的出现就像一道温暖的阳光,照亮了李俊的世界。 那是2020年盛夏的一天,朋友说要给他介绍一个朋友认识。那天晚上,李俊怀着期待的心情赴约。庄丽的笑容如春日阳光般温暖,她的出现让李俊觉得很惊喜。 只那么一眼,李俊就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个落落大方的姑娘,可庄丽对李俊貌似兴趣不大。 饭后,朋友提议让李俊送送庄丽,万万没想到,庄丽竟然婉言拒绝了。那一刻李俊的心里是失落的。 李俊努力过,但是庄丽对他兴趣乏乏,他黯然神伤。可没想到,几个月后,庄丽竟然主动起来,经常找李俊聊天。他们的感情来的很快,两人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

2021年2月,李俊觉得两个人的感情水到渠成了,他想跟庄丽白头偕老,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 庄丽也很爽快的答应了李俊的求婚,只是提出两人在登记结婚之前,李俊得先给自己一笔彩礼。 之后,李俊拿了59000元给庄丽,两人登记结婚。只是婚后两人依旧在各自的城市工作生活,只能周末的时候见见面。也正是因为双方的沟通不畅,两人经常发生争吵。 庄丽觉得两人结婚3个月,在一起的10来天还经常争吵,这样的婚姻又有什么意义呢。2021年4月,庄丽下定决心,提出了离婚,并开始跟李俊分居。 李俊心里也很不痛快,他没有拉下脸去求庄丽,两人就这样各过各的。2021年7月,庄丽以双方感情已经破碎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 李俊同意离婚,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个要求,他要求庄丽把59000元彩礼全额返还。 这下,轮到庄丽有些傻眼了,庄丽认为自己从未婚到已婚,也付出了很多,她认为李俊让她全额退还彩礼的诉求并不合理。 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李俊和庄丽感情破碎,法院准许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俊和庄丽认识不到半年,交往时间更短,还不及互相了解,两人就匆匆结了婚。婚后两人聚少离多,也为建立起夫妻感情来,甚至经常因为琐事争执,甚至大吵大闹。 两人现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2、李俊认为两人结婚不到三个月,共同生活只有10来天,庄丽应当全额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给付彩礼的目的是缔结婚姻,离婚时,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离婚的过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原则上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的,无特殊情况,彩礼不应返还。 李俊和庄丽只有周末偶尔共同生活,两人在一起的时间10来天,并没有形成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因此,法院酌情判定庄丽退还彩礼50000元。 3、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树立优良家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无论男女,既然结了婚,就要对自己和另一半负责,婚姻不是儿戏,要谨慎而为。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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