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欲望面前,爱情不堪一击!”山东一男子订婚,给了女友26.8万彩礼。可男子管不

枚春桃 2024-06-06 11:46:21

“在欲望面前,爱情不堪一击!”山东一男子订婚,给了女友26.8万彩礼。可男子管不住下半身,多次嫖娼被发现后,女友解除婚约。男子将女友告上法庭,要求退还26.8万彩礼,但却没想到女友当众说出了关于男子的一个惊天秘密,最终法院判处,女友只需退还彩礼12万。

(案例来源:帮女郎在行动)

夏梦为了能让父亲在临走之前,看到自己成家立业,和相恋了3年的男友邱墨举行了订婚仪式。

在双方父母和亲朋好友的见证下,邱墨单膝跪地,将一枚闪闪发亮的钻戒,戴在了夏梦右手的无名指上,并深情的吻了吻她的手指。

订婚宴上,邱墨的父母为了表示对夏梦的重视,给了夏梦26.8万彩礼和一套黄金首饰。

夏梦父亲看到婆家重视女儿,也放心了不少。

邱墨和夏梦原本想加快脚步举行婚礼,可夏梦一直忙于照顾父亲。

夏梦有时候觉得自己对邱墨有亏欠,于是这天下班回家,给爸爸煲汤的时候,顺便给邱墨也留了一份,带到他们的婚房,准备陪邱墨一晚,和他共度良宵。

可是等了很久,一直到夜里1点多,邱墨才到家,衣服上一股浓烈的香水味,夏梦感觉不对劲儿,询问邱墨干嘛去了。

邱墨却以公司同事聚餐搪塞过去了。

两人躺在被窝里,夏梦表现的很主动,可邱墨却说:累的很,明天还要上班。

夏梦越发觉得不对劲儿,这么久没在一起,邱墨竟然对自己没兴趣。

于是,在邱墨熟睡后,夏梦翻看他的手机,也没什么可疑地,聊天记录都很正常。

夏梦这就纳闷了,就在这时,邱墨的手机弹出了一条消息:帅哥,你领带落我床上了,下次来继续点我,还你领带。

夏梦震惊的看着一旁熟睡的邱墨。然后气愤的把他摇醒,质问他,并用“你要是不说实情,我就把这条微信拿给你爸妈看”威胁邱墨,邱墨只好坦白自己不轨的行为。

夏梦眼泪在眼睛里打转问:几次?

邱墨:三次,就三次。夏梦,我保证,以后不会了,要不是你最近冷落我,我也不会去找啊。

那一刻,夏梦想死的心都有了,她恨不得立马和邱墨撇清关系。可一想到父亲时日不多,她想让他安心的走,所以就咽下了这些委屈。

打那儿以后,邱墨倒是安分了很多,每天围在夏梦身边嘘寒问暖,在夏梦父亲身边充当孝顺女婿。

夏梦看在父亲的面子上,内心对邱墨有了些许原谅。

该来的还是来了,一家人撑了半年之后,夏梦的父亲安详的离开了人世。

夏梦和妈妈忙里忙外操持爸爸的丧事儿,邱墨也没掉链子,采买东西打杂跑腿的活都是他负责,很勤快。

整整忙了半个多月,夏梦才闲下来。刚闲下来,夏梦的闺蜜小竹就跑来找她,说有重要的事儿。

两人约到了附近的火锅店,夏梦刚坐下,小竹就掏出手机给夏梦看了一段视频,视频里邱墨搂着一个妙龄少女,他的手相当不安分,两人相当亲密。

听闺蜜说,后来俩人去了酒店。

闺蜜手机里的这段视频是他男友拍的,邱墨约妙龄少女的那晚,闺蜜和男友刚好也在那家酒吧和朋友玩儿,闺蜜指使男友偷偷去拍的。

她一直没敢给夏梦看,是因为当天是夏梦爸爸的头七。

夏梦觉得,爸爸已经走了,不用再顾及什么了,她决定解除和邱墨的婚约。

可邱墨认为,解除婚约可以,把26.8万彩礼退回来。于是,将夏梦诉至法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法院判处,邱墨的行为有严重过错,且十分严重,应从道德层面谴责。

故判决夏梦返还邱墨彩礼12万,金手镯等也一并返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依照上述条款,邱墨主张夏梦返还彩礼,合理合法。

2、最终夏梦只返还12万,是因为在这段关系里,邱墨是过错方。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邱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也给夏梦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理应补偿。

3、一方出轨的不一定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出轨是重大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且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赔偿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 第1091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邱墨在夏梦服丧期间出轨,属于重大过错。所以,夏梦有权主张赔偿。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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