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这些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会再加发10%~

佩冠千头 2024-12-03 22:14:49

时间进入2024年的12月份,退休人员盼望的两件好事即将到来:第一件是2024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公布及调涨补发;第二件是深圳退休人员2025年1月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的加发。

截止到今日,仍然只有上海、西藏、新疆、浙江、海南、内蒙古、贵州等省市公布了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北京、深圳、广东、天津等地都还没有公布。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省市都还没有公布2024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已在2024年办理完退休手续的人员,正在等待着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公布和调整补发。

对于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公布和调整补发的时间,我们都没办法准确预测,但大部分省市应该都会在12月底前完成这件事;个别延误的,可能会到明年初,比如深圳,今年3月中才公布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但愿深圳今年能稍微早一点,不要再当最后一名。

第一件事说完,咱们来聊聊第二件事:2025年1月,深圳部分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将再加发10%,本次加发完后,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将100%加发完成;也就是说,2025年1月起,这些退休人员领取的就是100%的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了。

那么,哪些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加发这10%的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呢?

所有2006年7月1日起首次领取养老金,及2024年12月前已达龄退休的朋友们,无论养老金是用老办法还是新办法计算的,只要用新办法计算后,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大于零的,都会在2025年的1月份加发10%的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

在深圳养老金核定的老办法中:

符合条件在深圳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1992年7月31日前参保的,才能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

2022年10月前退休的朋友们,养老金大都是用老办法核定的;2022年11月以后退休的,基本就都是用新办法核算了。

新、老办法核定单的主要区别,就是新办法增加了第四项: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的计算。

在过渡性养老金新办法的计算中:

2006年7月1日起首次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如果1998年6月前有实际或者视同缴费年限,或者1998年6月以后有视同年限,都可以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

凡是符合上述参保和退休时间范围的朋友,2022年10月前退休时用老格式养老金核定单计算的,都已经分别在2022年11月-2023年4月期间用新办法重新核算并补发。

退休时用新办法计算的,就不存在补发的问题,养老金核定时直接按比例加发,比如2023年退休的,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加发70%;2024年退休的,加发90%;2025年退休的,直接加发100%。

2025年1月享受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加发10%的,就是所有2024年12月前退休,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已经加发了90%的退休人员。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需要了解更多社保资讯的朋友们,欢迎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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