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湖南一男子以1.08元的价格成功拍下一辆进口奔驰E260小轿车后,拍

白羊登义文 2024-06-06 08:39:00

“玩不起?”湖南一男子以1.08元的价格成功拍下一辆进口奔驰E260小轿车后,拍卖公司却说要取消拍卖交易,并同意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男子300元。可男子却坚称不同意。网友们认为,这是玩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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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平时喜欢在某平台网上购物,其在平台浏览其他商品时,无意中发现一家拍卖公司要拍卖一辆2012年款的进口奔驰E260小轿车。

张先生点击进入网页后发现,虽然这款车至今已经有11年了,但内饰等还挺不错,加上对奔驰这个品牌的信任,陈先生怀着碰碰运气的心态决定去竞拍。

随后张先生按照平台的指引,填写了个人资料信息登记报名,并支付了相应的拍卖保证金。准备好一切后,张先生便调好闹钟提醒自己准时去参与竞拍。

可张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因只有自己一个人参与竞拍、结果没人出价,所以他以1.08元的底价,成功拍下这辆奔驰小轿车。事后张先生第一时间付款。

付款成功后,张先生便开始着急的等待工作人员通知其去办理提车手续的电话。

可谁曾想,工作人员联系上张先生后却说要取消这次拍卖,理由是底价成交、委托人接受不了。

张先生当然不同意这个说法,并坚持要求拍卖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将车子以1.08元的价格卖给他。

可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宁愿违约,也不同意按1.08元的价格成交。

随后工作人员又和张先生说,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只要一方不认可竞拍成交的价格,那就当违约处理。

违约责任是以竞拍成交价的5%、300元起步来计算。也就是说,张先生可以退回1.08元并拿到300元的违约金。但张先生坚持不接受这种所谓的违约金。

对于拍卖公司的做法,有网友表示,自己定的起拍价和所有游戏规则,凭什么取消?要是竞拍价比市场价还高呢?算谁的?这就是典型的玩不起!

也有网友认为,按照这样的合同约定,价格低了拍卖公司随时可以取消交易,违约成本太低了。要是成交价高了,对于竞买人来说,违约成本太高了。这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合同。必须告上法庭。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正如网友所说,竞拍规则和底价是多少,都是拍卖公司制订的。即拍卖公司一方发起要约,张先生一方表示接受并登记报名、支付拍卖保证金参与竞拍,那么双方的合同关系成立,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也就是说,只要竞拍成功,无论是多少钱成交,双方都要有契约精神,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其次,保证金起到担保作用,但违约一方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不仅限于此。

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换而言之,只要另一方违约了,其所应当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当以实际造成守约方的经济损失来计算。

最后,合同关系民法评价为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受民法所调整。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意思就是说,双方的合同约定一定要秉承公平原则,否则,法律就不会支持。

具体到本案中,一辆进口奔驰轿车的违约责任仅仅是300元、且违约金计算方式明显对于竞拍人是不公平的,因此,笔者认为,这样的条款对于守约方张先生来说明显是公平的。即张先生可以提出主张。

还有懂行的网友表示,按理说,少人或者没有人参与竞拍,拍卖公司一般会安排自己人去竞价以保证成交价达到预期。可这次却只有张先生一个人出价,大概率是拍卖公司大意了所致!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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