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平台税务监管迎来重大变化

影舞月光下 2024-05-18 08:02:33

自然人委托代征数据和代开发票数据正在纳入税务局系统,实现了对自然人收入的全面监管。

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灵活就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我国个体工商户数量已从2013年的4000多万户增长到2023年底的1.24亿户,个人经营所得收入占个人总收入的比重随之不断提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处经营所得的监管难度较大。

为了更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税务部门正积极推动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此前,新税网获悉,一些纳税人收到了税务局的短信,提醒他们在2023年度代开发票或委托代征取得经营所得后,须办理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并引导纳税人选择在收入来源地或经常居住地进行申报。

同时,“自然人经营所得汇总清册(ITS)”模块已经上线,汇总了自然人在全国的委托代征和代开发票的收入数据,并对自然人汇总收入超120万的相关数据的业务真实性进行核实。

新税网近日获悉,为适应新的税务政策,部分地区的服务商已对C端自然人收款的限额进行了调整。根据某省税务政策,灵工服务商自2024年5月16日起,将C端自然人单人单月收款的最高限额限制在6万元以内。

这一调整的背后,是自然人委托代征数据和代开发票数据正在纳入税务局系统,实现了对自然人收入的全面监管。

为此,近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也进行了升级,新增功能,将“委托代征收入”、“代开发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列入经营所得,合并缴纳个税。

用户只需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局:https://www.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中有“其他生产经营所得(A表)”(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的预缴纳税申报),由于系统刚更新不久,我们能看到其他生产经营所得(A表)后面还带有“NEW”字样。

其次,选择申报年度,目前仅限2024年,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开始申报缴纳税款。

1、录入个人申报信息,个人信息中,列举了税款所属期及经常居住地。

2、录入计税信息,包含收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收入总额包含“委托代征收入”、“代开发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其中“委托代征收入”和“代开发票收入”点击详情,可看到申报明细。

①“委托代征申报明细”包含:税款所属期起止、收入、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应代征税额、申报时间、受理时间、主管科所分局、代征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代征单位名称。

②“代开发票申报明细”包含:受票方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受票方企业名称、受票方企业主管科所分局、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开票金额、开票种类、开票日期、受理税务机关、货物劳动名称汇总、是否汇总代开标志、预缴税额。

3、录入减免税额

4、确认申报信息,计算应补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这一系列的税务管理变革,对于灵活用工平台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大的挑战。随着监管的收紧和行业监管的加强,灵活用工平台及个人面临更严格的税收监管,需适应新的申报要求和限额调整,可能导致部分服务商成本上升,进而影响价格、市场策略。

然而,长远来看,变革有利于构建更为健康、合规的行业生态。灵活用工平台应积极响应,加强税务合规管理,避免偷税及税收滞纳金风险等,确保业务合规性。

税收公平是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的重要原则之一。将多处取得所得包括委托代征收入、代开发票收入等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征税,有助于遏制违规利用“税收洼地”、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对于个人而言,也需要提高自身的税法意识,依法纳税,共同维护税收公平和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近期税务部门的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是对新经济形态下税收管理挑战的积极回应。通过完善升级电子申报系统,不仅促进了税收公平,也为灵活就业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申报和缴纳渠道。

同时,对于灵活用工平台来说,尽管短期内可能对部分服务商产生冲击,但从长远视角审视,这些变革将推动行业的合规长远发展。灵活用工平台及个人应主动适应新规则,共同促进税收制度与新兴业态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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