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21年8月份全国环保卫生督察月形势实施。位于桦甸市夹皮沟镇的矿区废石堆,距离100米之内建筑必须拆迁,否则不予生产,环保局请吉林市有关专家也做出了环评报告及规划图,我家就是在距离100内。
这对于平民百姓而言,本该是件好事,然而因当时我家人没在家没联系上,导致我们这边几家就成了遗留问题。
以上是在自然生态下被拆后的状态。
这是我家房后的毛石堆。我家门前是大道,过道就是废石堆。
早在2O10年7月28号,我家这边毛石堆发洪水,同时小北沟这也发大水了,大水把毛石坡废石冲入水沟,把我家后边水沟堵上了,大水进入我家院内及屋内,大水冲上大道,如果没有我夫妻俩冒雨冒险清理水沟,我家早已不复存在。在我们冒雨清理水沟的这一下午加一夜时间里,没看到任何一位矿里领导及工人下来帮忙清理水沟(这边毛石坡已发生过滑坡,危险源已经存在)。环保形势下,我们家也处于百米内,本应拆迁。
为此,我们居民找过镇政府,桦甸市政府,市政府,最后让我们找市信访办,市信访办又让找市环保局,过后去找环保局,一直托着不给我们解决问题,该找的都找了,我该何去何从。
两年之久,我写过三次上访信到国家信访部,国家信访部回执到桦甸市环保局,同时我们也多次找市信访办给联系环保局及矿里协调解决问题,至今问题未解决。
直到在2O23年3月1O号下午,环保局请专家来,专家说“你家这边住户多,拆迁不起”。
在2O23年3月24号再次请专家来,不料此次测量在原定位点上后移3O多米远不说,连毛石坡斜坡度都算在直角三角形底平行线内,斜坡长39米,斜坡8O度,这能不超过它们说的100米之外吗?
5月初,桦甸市长及镇政府人员到现场看了,说是督促环保局给解决问题,20多天过去了,在6月8号下午,环保局长及政府工作人员来我家,说要按评诂计算我家房面积。
两年多的时间还要让我们等,环保局还要与企业协商,这样合理吗?桦甸市长5月初都都现扬看了,督促有关部门给解决问题,这么久又过去了,环保局长说还让等,还要等多久呢?执行部门依法执政就这么难吗?
在此,请广大的人民群众帮我看看,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们平民百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相关利益,公道如何声讨?恳请相关部门、上级领导关注我们的呼声,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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