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源与消防供水设施的防火检查
不论哪种水灭火系统,都必须有充足、可靠的水源,水源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火灾的扑救效果。消防水源,可以是市政或企业供水系统、天然水源或为系统设置的消防水池。
一、天然水源的基本要求
天然水源可以是江、河、湖泊、池塘等地表水,也可以是地下水。系统采用的天然水源,应保证水量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的消防用水量;水质必须无腐蚀、无污染和不含悬浮杂质,以便保证设备和管道畅通不被腐蚀污染;取水口必须使消防车易于靠近水源,必要时可修建取水码头或回车场等保障设施,同时应保证消防车取水的吸水高度不大于6m;寒冷地区应有可靠的防冻措施,使冰冻期内仍能保证消防用水。
二、给水管网的基本要求
一般情况下,设置有给水系统的城市,消防用水应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并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消防用水的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管网,以保证消防用水安全。但在建设初期,可采用枝状管网,但应考虑将来有形成环状管网的可能。一般居住区或企事业单位内,当消防用水不超过15 L/s时,为节约投资可以布置成枝状。
2.为确保环状给水管网的水源,要求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输水管应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3.为了保证火场消防用水,避免因个别管段损坏导致管网供水中断,环状管网上应设置消防分隔阀门将其分隔成若干独立段。每个独立段上的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4.设置室外消火栓的消防给水管道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三、消防水池的基本要求
凡储存消防用水的水池均称为消防水池。有生活、生产和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有生活、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有生产、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有独立的消防水池。
(一)消防水池的设置条件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 L/s。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消防水池:
(1)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根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二)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以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消防水池内消防用水一经取用之后,要尽快补水,以供在短时间内可能发生的第二次火灾使用(如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高层工业建筑和重要的工厂企业单位,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发生第二次火灾),或检查后补充。一般情况下,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2.根据消防车的功率,当消防水池供移动式消防车取水时,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凡在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内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的消防用水都可储存在该水池之内。
3.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为保证消防水池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要求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的外墙(或罐壁)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低层建筑不宜小于1. 5m;高层建筑不宜小于5m,甲、乙类液体储罐不宜小于40m;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宜小于60m,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4.在消防水池的周围应设消防车道,以便消防车从水池内取水灭火,消防车道应能通向被保护的建筑。
5.消防水池的容量,应能满足灭火延续时间内各种消防设施用水量总和的要求。
四、消防水箱的基本要求
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依靠重力自流供水,是保证扑救初期火灾用水量的可靠供水设施。
1.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应设高位消防水箱。
2.消防水箱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保证消防用水不做它用的技术措施。
3.消防水箱的容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而《高层用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位水箱的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
五、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
1.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低压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150m;高压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100m。
2.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间距: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间距,必须保证城市街坊的任何部位着火都在两个以上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之内。低压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应超过120m;高压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超过60m。
3.室外消火栓的布置要求: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宽度超过60m的道路,为避免水带穿越道路影响交通或被轧压,宜将消火栓设置在道路两侧,为方便使用,十字路口应设有消火栓。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此外,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大于40m。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
六、室内消火栓的设置要求
(一)给水管道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设置,直接关系向室内消火栓供水的可靠性。
1.当室内消火栓的数量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 L/s时,其给水管道至少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道连接。室内的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供水管道连成环状。
2.一般建筑室内环状给水管道用阀门将环状管分成若干个独立管道,两个阀门之间的消火栓的数量不应超过5个。当某独立管道发生故障或检修时,保证停止使用的消火栓的数量不超过5个,高层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划分成若干独立管段。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故障和检修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的数量超过4根时可关闭停用不相邻的两根。
3.高层民用建筑和超过4层的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设有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住宅及超过5层的其他民用建筑,应为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设置水泵接合器。
(1)水泵接合器是消防车往室内管网供水的接口。其作用主要有;一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因检修、停电或出现其他故障时利用消防车从室外水源抽水,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提供灭火用水;二是当遇大火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足时,必须利用消防车从室外水源抽水,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补充消防用水。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应该在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15~40m范围内,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按10~15L/s计算,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按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确定。高层建筑采用竖向分区供水方式的,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
(2)水泵接合器有地上式、地下式和墙壁式3种。
(3)为防止水泵接合器的阀门打开时,室内消防给水管网的水向外倒流,应在连接水泵接合器的管段上设止回阀。同时还应设检修用的闸阀和泄水阀。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原则
室内消火栓是建筑物中应用最普遍、最基本的消防设施,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凡设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每层均应设置,同一座建筑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一般应采用栓口直径65mm的消火栓,喷嘴口径不小于19mm和长度不超25m的水带,室内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
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一般建筑不应小于7m,甲、乙类厂房、超过4层的厂房和库房,以及超过6层的多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3m。
(三)室内消火栓的布置间距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间距由计算确定。但为了防止布置的不合理,保证灭火使用的可靠性,规定室内消火栓的最大布置间距为:高层工业与民用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等不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包括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等不应超过50m。
(四)室内消火栓的布置要求
1.为了使在场人员能及时发现和使用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标志。
2.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应为1. 1m。为减少局部水头损失,并便于操作,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3.消防电梯前室是消防人员进入室内扑救火灾的进攻桥头堡。为便于消防人员向火场发起进攻或开辟通路,在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4.冷库的室内消火栓为防止冻结损坏,一般应设在常温的穿堂或楼梯间内。冷库进入闷顶的入口处,应设有消火栓,便于扑救顶部保温层的火灾。
5.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带和水枪,以利管理和使用。每个消火栓处应设消防箱。消防箱宜采用玻璃门,不应采用封闭的铁皮门,以便在火场上敲碎玻璃使用消火栓。
6.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0. 5MPa时,应设减压设施。减压设施一般为减压阀或减压孔板。
7.高层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及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低层建筑,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以便及时启动消防水泵,供应火场用水,按钮应设有保护设施,防止误操作。
8.设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其顶层应设有试验和检查用消火栓。
七、消防水源的定期防火检查
(一)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由于处在室外,经常受到自然和人为的损害,因此要经常维护。
1.清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杂物,将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2.用油纱头擦洗出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橡胶圈是否完好。
3.打开消火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4.外表面油漆剥落后应及时修补。
5.清除消火栓附近的障碍物,对地下消火栓,清除井内积聚的垃圾、沙土等杂物。
(二)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至少每半年(或按当地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的项目有:
1.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卷盘是否齐全完好,有无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
2.消防水泵在火警后5min内能否正常供水。
3.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正常,有无故障。
4.检查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有无损坏,涂层是否脱落,箱门玻璃是否完好无缺。
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维护,应做到使各组成设备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或损坏。为防止生锈,消火栓手轮丝杆处以及消防水喉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经常加注润滑油。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三)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检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室内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 8MPa;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不应大于0.5 MPa.此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还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最不利点消火栓静压不应低于0. 07MPa,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现行国家规范中室内消火栓充实水柱长度规定为:一般建筑不应小于7m;甲、乙类厂房,超过4层的厂房和库房,以及超过6层的多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0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