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起,广东广州,电动车开始限行了。2024年1月2日起交警部门将正式对违反限行通告的电动车驾驶员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目前,限行措施已经施行三天,那么效果到底如何呢?是否起到主管部门预期想要的效果呢?市民又是否表示理解呢?
(来源: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自本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具体限行方案如下:
一、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
二、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三、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每天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新港东路(会展东路至会展南一路段)、会展东路行驶。
四、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
(三)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桥梁、隧道、高架、立交。
上述方案的“关键词”总结为以下几个点:
第一,《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工作日通俗讲是指我们正常上班时间。即节假日不限行。
第二,上述方案(一)路段工作日只限3个小时;
第三,上述方案(二)路段则工作日白天基本限行;
第三,4月15日-5月5日和10月15日-11月4日,才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在上述时间外不限行。
第四,内环路本身就是城市快速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段本身也不允许电动车通行。即上述方案(四)只是再强调一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而已。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也就是说,如果驾驶电动车出门的小伙伴们,在限行时间内想通过限行路段,只能下车推车经过。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很快就会跟进施行,根据前述《办法》第13条规定,在限行路段骑行,视为违法行为。从明年1月2日开始,交警部门就会根据前述《办法》第27、28、33条规定,根据驾驶员的违法情节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处以记分、责令改正或处20-50元罚款等处罚。
注意!根据前述《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年内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驾驶员会被列入本市的个人信用档案,且电动车驾驶员以后也会有相应的累积记分制。
目前,该限行通告已经开始实施三天,那么有没有起到治堵目的呢?据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附近工作外卖小哥表示:送外卖要经过限行路段时就会选择从其他道路绕行,目前不会耽误送单时间。
接送学生的家长表示:现在只能选择绕行,但限行的话,周边绕行的“替代路段”,就会产生巨大拥堵。
也就是说,限行主干道的交通状况是会得到一定的改善,但实际上,周边的“替代路段”就会变得更加拥堵,尤其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段。
对此,交警部门回应,2023年以来,全市新增非机动车道422公里,增设机非隔离栏10.8万米,完善65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来解决电动车通行问题,同时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再进一步优化完善限行方案。
可网友认为,如果电动车到了限行路段,下车推行就能通过的话,那就证明主要问题还是出现在电动车驾驶员身上。交警的限行方案,其实就是“一刀切”的做法。即不让所有人驾行,避免出现横冲直撞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后大面积拥堵的情况出现。
也有网友认为,这个限行方案实际上就是将主干道上的交通压力全部转移到周边的道路上。到时候就是主干道没有那么堵了,但周边道路就更加堵了。
那么大家认为,限行方案起到实际治堵效果了么?
挖坟了?大家有没有发现现在某些名不经传的自媒体啥都往上发博眼球蹭流量自以为是叽叽歪歪带节奏乱说一通寻衅滋事唯恐天下不乱的
四轮已经限行了
真的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