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一女子偷鸭被主人家的儿子发现并制止。可事后主人家的儿子竟然被女子的丈夫

白羊登义文 2024-06-02 09:39:27

湖南永州,一女子偷鸭被主人家的儿子发现并制止。可事后主人家的儿子竟然被女子的丈夫及儿子殴打。据了解,父子俩动手打人时,先是用菜刀拍打头部,拍晕之后又用手抓着头发狂扇耳光。据家属称,打人者只被拘留了10日,家属表示并不满意。

(来源:锐度新闻)

据了解,视频发布者是当地一名男村民。其哥哥家养的鸭子被一名女子偷了后,被男村民的侄子发现并制止。

可谁曾想,女子的丈夫及儿子得知后,却对男村民的侄子实施殴打行为。过程中,男村民的侄子先是被用菜刀拍打头部,被打晕之后,再又被狂扇耳光。

报警处理此事后,打人者只被拘留10日。对此,男村民意难平,并认为这个处罚明显畸轻!

1、正如网友所说,偷鸭本身就是盗窃行为,可女子丈夫及儿子却不以为耻,反而殴打主人家孩子,真是太霸道了这一家人!甚至还有网友说这是“抢!”

2、那么从法律上讲,这是抢么?这个处罚合理么?

首先,从法律上讲,抢与偷区别巨大,前者无论涉案价值多少,哪怕是一只鸭蛋都构成犯罪,后者则以价值或者情节来界定,到底是违法还是犯罪。

偷只是民间说法,从法律上讲,叫盗窃。再说严谨点,盗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被害人不知情时,秘密将其财物据为己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即三次盗窃或者盗窃2000-5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盗窃罪;以下的,只认为是违法行为。

注意!在盗窃过程中,使用了暴力手段才会转化为抢。具体到本案中,从男村民说,对打人者拘留了10日来判断,女子丈夫的打人行为,是报复性的殴打他人行为,与盗窃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夫妻俩的行为要分开来评价。即女子的行为是盗窃,可以对其治安处罚。

其次,殴打他人没有造成轻伤后果的,一般只处10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有加重情节的,另当别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具有二人以上结伙殴打他人或者殴打未成年人、孕妇、老年人情节的,应当加重处罚,处10-15日拘留、并处罚金500-1000元罚款。

也就是说,在没有造成轻伤后果的情况下,如果女子的儿子没动手、被打者的不是未成年人,处10日拘留就是顶格处罚。反之,才能说是从轻了,毕竟有加重处罚情节的话,是可以处10-15日拘留的。

最后,不论怎么处罚,只要动手打人了,民事责任是跑不掉的。这也是“打人坐牢赔钱”这个说法的来源,以下法条就是赔偿经济损失所对应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3、有网友表示,一只鸭子不值几个钱,如果乡里乡亲的,直接开口要,或许主人家会愿意给,但不问自取,这行为严重侵犯了村民的财产权益,应当严惩!因此,女子的盗窃行为也应当处罚。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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