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大妈拾到了一部价值16988元的新款手机,因不了解该手机的价值,回家

白羊登义文 2024-05-31 08:56:52

浙江杭州,一大妈拾到了一部价值16988元的新款手机,因不了解该手机的价值,回家后就拿给孙子当玩具了,最后因孙子的不小心,将该手机损坏并遗失。没成想,次日失主竟找上了门。手机已丢大妈自然无法归还,她告知失主手机已经再次丢失,最终双方因意见不一,闹上法庭!

年过7旬的齐芬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孩子成年后,都留在了市区工作,平时齐芬就在家种种菜,过着安逸的晚年生活。

某天傍晚,齐芬正担着扁担从菜地出来准备回家,经过路口时她看到前方路面上,有一个金属物,傍晚的夕阳照在金属物上,反射出来了刺眼的光。

齐芬好奇的走过去把地上的金属物捡了起来,她发现竟然是一部折叠手机。作为农村妇人,她对智能产品并不是很熟悉,即便是自己有手机也无非是接打电话用的,其余的功能她并不是很清楚。

齐芬看着捡到的新鲜物件,她以为是手机过于老旧,或者出现了问题,所以才会被原主人丢弃在路上。因小孙子在老家和齐芬一起生活,于是她进家后就把捡来的手机,当做玩具拿给了小孙子玩。

年幼的小孙子拿到新玩具自然高兴的很,当即就跑出去和村里的其他孩子炫耀,孩子们看到新玩具后就一直哄抢,谁都想拿过来玩一会,此时昂贵的折叠手机就像一个砖头,在不断争夺的过程中,很快就损坏了。更严重的是,由于玩耍的孩子很多,最后不知道被谁拿走,导致手机再次丢失。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次日的下午,警察就带着一位打扮时尚的女士,来到了齐芬的家里,进门之后,女士便告诉齐芬,手机是自己不小心丢失的,让齐芬马上归还。 女士叫金丽,是一名设计师,自己在杭州开了一间设计室,昨天是来到郊区寻找创作灵感,不曾想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把昂贵的新手机弄丢了,晚上到家以后才反应过来,手机已经找不到了。 次日上午,金丽就报了警,警察在查看了附近的监控录像以后,发现了是齐芬捡到了金丽丢失的手机,于是警察和金丽很快就找上门来了。

齐芬解释道,自己确实在路上捡到了手机,但由于自己并不懂这种新鲜的物件,还以为是废品或者是过气的翻盖手机,并没有当回事,所以就给小孙子拿去玩了,小孙子也没能保管好,现在手机已经再一次丢失了,自己也没有办法归还。 听到齐芬的话,金丽自然是接受不了,她觉得齐芬是恶意占有自己的新款折叠手机,随后拿出购买手机的收据,手机是半个月前买的,也通过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证明了确实是本人手机,她要求齐芬原价赔偿自己的损失,共16988元,经多次协商未果后,金丽一气之下将齐芬告上法院。(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1、齐芬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齐芬捡到手机应当返还权利人,若找不着权利人则可以送交公安等部门,并不应该随意丢给孙子,让其拿着玩耍。

2、因某种原因导致手机再次丢失,齐芬需要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齐芬捡到手机没有妥善保管,也没有及时送交相关部门,还让小孙子拿着玩耍,从而导致手机再次丢失,没有尽到相对于的保管责任,还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所以需要承担民事赔偿。

3、齐芬需要按照原价赔偿金丽16988元。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金丽提供了购买手机的收据,是半个月前买的,目前属于新品,并没有折损,短期内也不会降价,也通过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证明了确实是本人手机,加上监控录像足以证明,金丽丢失的手机确实是被齐芬捡到,齐芬因某种原因再次弄丢手机,所以,应当全额赔偿16988元。

齐芬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全额赔偿金丽16988元。

4、本案提醒我们:日常生活中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丢失,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同样捡到物品万不可随意丢弃处理,中华民族本就有拾金不昧的美德,我们应该妥善保管,没有能力的应及时把物品转交给公安机关,避免之后和失主造成民事纠纷。

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更应该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自己的利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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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01 01:06

    下次捡到直接一脚蹬烂丟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