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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有个观点,长篇小说可以同时追求好看和深度。我深以为然,远的像《卡拉马佐夫兄弟》《罪与罚》,近的如《我的名字叫红》,够伟大吧,庄严而深广,却也没忘记通过悬疑结构来好好讲故事。
近年读到的中文长篇,许多都偏于一端:或沉溺于情节而轻浮,或陶醉于深度而失真。这时候,读到李修文《猛虎下山》,真是既惊且喜:在好看和深度上,此书都是标杆。
先说“好看”。
小说故事全程惊心动魄:炼钢厂改制,员工下岗。这当口,有人在附近山上发现一只老虎。炼钢厂紧急组织打虎队。打虎者可免于下岗。半生窝囊、眼看要下岗的刘丰收,谎称自己与老虎搏斗过,并呈上几根虎毛。一夜之间,成了打虎英雄,带领队伍上山打虎;老虎从未现身,打虎队为了彰显存在,或假扮老虎,或互相争斗,如此,山上沦为人心与兽性的双重战场……
小说从头到尾都矛盾重重,人物的每一步都是绝境,小说家的每一步,都是要让人绝处逢生。
小说的好看,就在这里。
刘丰收的遭遇——下岗,妻子与人有染,被人羞辱,成为打虎队长后又羞辱别人,甚至于假扮老虎——全是暴风骤雨,一般的小说家可能会用些技术手段——转换视角,人物回忆——轻描淡写地敷衍过去,李修文可不是这样,所有的矛盾、冲突、难关,他都硬碰硬,正面去写,去化解,绝不回避。
小说家的能耐,也在这里。
我以前看陀翁小说,比如《罪与罚》《白痴》,就惊叹于陀翁硬碰硬的能力,他总让拉斯柯尔尼科夫和梅诗金公爵,直接走进风雨,正面刚。这尤其考验小说家的心力,绝境中人的行为和心理,往往趋于疯狂。没有对人的深刻体察,是很难把疯狂写得合情合理的。
就处理疯狂的能力而言,《猛虎下山》让人叹服。
再说“深度”。
《猛虎下山》后半部分,刘丰收打虎未果,自己变成了老虎。这种异化,是《变形记》,也是《聊斋》。卡夫卡和蒲松龄,在李修文这里合二为一,共同指向的,是沉痛的人生处境:蝼蚁一样的人,如何对抗命运?
小说里有个细节,刘丰收变成老虎,所向披靡,唯独惧怕一顶红色安全帽——它以前被厂长戴在头上,象征着支配性的权力。为人为虎,都被压榨。这是小说诸多寓言性深度之一种。
再说一点。李修文是有文体建构的作家,《猛虎下山》有独特的腔调和语感,这是“李修文式的语言”:既典雅,又紧凑,非常有辨识度。
看了半天,原来是在讨论“打虎队”啊,我还以为是哪个公司的新项目呢
哈哈,打虎队出动,是真打虎还是打酱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