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广东,一男子爱上女同事,开房觉得费钱,而且有开房记录怕被妻子发觉,所以提出租房同居,遭女子拒绝后,男子承诺一年后给10万元。一年后,男子分文不给,想赖账,女子一怒之下将男子告上法庭,法庭如何判?
刘清波(化名)和黄玉婷最近相看两生厌,早已不复当初的浓情蜜意。时间就是这样,有时十年转眼即逝,有时一年异常漫长。
(信息来源:广州普法)
一年前,黄玉婷应聘到这个工厂。明眸善睐、青春可人,加上单身的身份,追随者众。
虽然刘清波已婚,由于老婆呆在老家照顾小孩,孤身的他寂寞难耐,看到黄玉婷也是口水直流,希望将她占为己有。
刘清波在这家工厂工作年限较长,加上头脑灵活,已经在去年当上车间主任,刚好是黄玉婷的上司。
他利用职务之便,不断找机会跟黄玉婷套近乎,工厂里加班加点也是家常便饭,下班之余嘘寒问暖,有意无意的买点奶茶等小礼物。
这些看似小小的举动,却显得非常的贴心,让黄玉婷很是受用,加上车间主任的加持,也让她觉得找到一棵大树。
两人打着自己打小算盘,都觉得各取所需,很快都两人就走在了一起,因为双方都没什么顾忌,隔三差五都到厂的附近旅馆开房。
开过几次房后,工资不高,还需要给家里寄生活费,这让刘清波有些捉襟见肘,还有长期开房,也会留下一些证据,可能会给老婆留下证据,带来不必要都麻烦。
于是刘清波想着法子跟黄玉婷商量,要不就租房两人同居?这样天天能呆在一起,而且黄玉婷也不用住单位宿舍,双方都很便利,也能多互相照顾。
同居几天后,黄玉婷就反悔了,觉得自己像老妈子一样,做饭洗衣有些不耐烦,提出不愿继续同居。
为了稳住黄玉婷,刘清波开始胡乱承诺,说一年之后能给黄玉婷10万元的费用。
黄玉婷将此事告诉了闺蜜之后,闺蜜建议这么一大笔数字,而且还时间这么久,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必须写欠条,到时候他反悔也有凭据。
黄玉婷的一再坚持下,刘清波只好在欠条上签字,双方约定,黄玉婷操持家务,洗衣做饭等,一年后刘清波支付黄玉婷10万元。
花只能远远的看,往近一看全是缺点,半年之后两人就开始为了是否下馆子,衣服迟迟没洗而不断争吵,神秘感消失后,两人在鸡零狗碎的生活中,耗尽精力。
两人相处得不冷不热,时间一到,心灰意冷的黄玉婷随即向刘清波讨要当初约定的10万元。
刘清波对此一再拖延,既不说给,也不说不给。觉得被欺骗,十分生气的黄玉婷,在公司里大吵大闹,刘清波工作难保。
两人互相怨恨对方,刘清波更加不想给了。无奈的黄玉婷,随后将跑到刘清波的家里,找他老婆讨要,两个女人撕扯在一块,打得不可开交,民警到场才制止。
一年的时间,两人从恩恩爱爱,成了分外眼红的仇家,黄玉婷一纸诉状将刘清波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庭审,认为确认这10万元是赠予,还是劳务费,是这场纠纷的关键。如果10万属于赠予,这笔钱作为刘清波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其妻子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字据。
但字据显示,黄玉婷照顾刘清波饮食起居一年,支付她10万劳务合同,而黄玉婷确实做到了对他衣食住行的照顾,这就等同于两人是雇佣关系,是合理合法的,该字据有效。
法院判定,刘清波败诉,支付黄玉婷10万元。
刘清波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他的诉请,维持了原判。
刘清波这一波,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他和黄玉婷的恩恩怨怨告一段落,和妻子的纠纷才刚刚开始。
不判PC?想不通
不能给,给了属于卖淫嫖娼。
洗衣服做饭费
想白嫖干一年啊?没钱就别学人家包二奶
只履行半年,所以,判五万合适
一年10万,还要陪睡,男的赚了还耍赖,真无耻无德
女的傻怪人家吗!一年10万!那也得先交定金呀
男盗女娼都还有脸出门
想白嫖最后嫖到尽光,想学人家包二奶,也不看自己到斤两吗
法律依据是什么?雇佣关系?纯属扯淡!
哪哪都有闺蜜!
闯出一条新路。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法律没学好就不要学人家白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