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报应来的太爽了!”江苏,男子婚内出轨离婚,气的母亲扬言,如果男子敢跟第三者领

枚春桃 2024-05-27 04:30:57

“这报应来的太爽了!”江苏,男子婚内出轨离婚,气的母亲扬言,如果男子敢跟第三者领证结婚,就给她收尸。没想到,男子不作不死,3个月后意外身亡获赔44万,母亲把钱全给了前儿媳,第三者却抱着孩子上门讨要20万,被赶出去后,直接把前妻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民主与法治)

这天,孟秀芝正在院子里晒玉米,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走进了院子。

孟秀芝上下打量着女子,突然心里咯噔一下,不用女子介绍,她就准确无误的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果不其然,女子说她叫郑巧莉,是孟秀芝的儿子罗坤良,不顾一切为之抛妻弃子的那个女人。

女人未语泪先流,说罗坤良意外身故时,她身怀有孕2个月,没舍得打掉他们的爱情结晶。

现在,她带着孩子认祖归宗,孟秀芝不接纳她没关系,但罗家的血脉她得认。

现在,她们孤儿寡母,生活无以为继,罗坤良身故赔偿金有44万,必须给她20万养孩子……

还没等郑巧莉说完,孟秀芝就抄起扫把,把郑巧莉娘俩赶出家门,气的老泪纵横。

在孟秀芝看来,如果不是郑巧莉这个祸害,他儿子可能不会英年早逝,她怎么还有脸上门要钱?

说起儿子罗坤良,孟秀芝痛彻心扉。

是自己教子无方,罗坤良家有王敏这个贤良淑德的好老婆,却在外面拈花惹草,跟郑巧莉勾搭在一起。

而且,被郑巧莉迷了心智,竟然一意孤行回家和老婆闹离婚。她这个当妈的出面阻拦,都没改变儿子的决定。

如果不是郑巧莉的介入,儿子美满的家庭不能破碎,如果不是儿子做了负心汉,他也不会遭遇不测,在孟秀看来,这都是因果。

原来,罗坤良离婚后,火冒三丈的孟秀芝告诉他,如果他敢和第三者领证结婚,就回家给她收尸。

当然了,孟秀芝更不允许郑巧莉登堂入室,所以,罗坤良只能在外租房,和郑巧莉同居。

他想着,等母亲消气了,再从长计议,可没想到,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罗坤良竟然出了意外,一命呜呼。

因为罗坤良和郑巧莉没有领证结婚,她不是他法律意义上的妻子,所以,肇事方赔偿的44万,直接越过郑巧莉,送到了孟秀芝手里。

孟秀芝和前儿媳王敏情同母女,儿子背叛婚姻,她觉得亏欠前儿媳。 于是,她直接把这笔钱给了王敏,算对她的补偿。

没想到,郑巧莉竟然抱着孩子登门要钱,就等于邹撕开了孟秀芝心里的伤疤。

她才抚平伤子之痛,在前儿媳王敏的照顾下,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如今郑巧莉再次打破了她的平静。

孟秀芝护犊子,就把一切怨恨算在郑巧莉头上。她连打带骂把郑巧莉扫地出门。

谁知道她抱的孩子是谁的,即使是罗家的血脉,名不正言不顺,她也不认,否则对不起王敏和她的孩子。

于是,郑巧莉又恬不知耻找到了王敏,又被王敏骂了个狗血喷头,一分钱都没捞到。

郑巧莉恼羞成怒,直接把王敏告上法庭,她认为罗坤良的44万赔偿款,有自己孩子20万的抚养费。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郑巧莉认为,她索要20万抚养费有法可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郑巧莉看来,罗坤良出意外时,自己有孕在身,法律规定,应该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44万赔偿款,是对死者家属的补偿,包括罗坤良对父母的赡养费,对子女的抚养费,还有夫妻间的抚养责任。

虽然,她不是罗坤良法律上的妻子,儿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却是罗坤良的血脉,有权继承。

2、王敏认为,如果法律支持了第三者的主张,违背了公序良俗和公平正义。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敏认为,如果郑巧莉被罗坤良蒙骗,她无活可说,可郑巧莉明知罗坤良是有妇之夫,还知三当三,破坏别人家庭,生下私生子,给她和孩子带去一生无法痊愈的伤害,法律不应该给这样的人保驾护航。

3、法院做出判决,结果让人意难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郑巧莉插足别人家庭,应该受到道德谴责,但是,她的孩子没有错,父母的错,不能让孩子买单,应该保证孩子健康平安长大。

所以,法院判决:王敏支付给郑巧莉孩子抚养费181565.15元。

有人说,私生子和婚生子同样的继承权就是对结婚证最大的鄙视。

不做DNA不能确定是死者的孩子,不能给钱!

44万由三个人继承,妈妈,与前妻的孩子和小三的孩子,每人只能得三分之一14万多,怎么判了18万多呢?真是糊涂官。

这样下去,以后不用领结婚证就可以生孩子了。生个孩子一样可以上法院,告他要他付抚养费了。到那时遍地都是私生子,可悲可叹了。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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