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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出门露营,在阅读器上读《回归故里》。烈日炎炎,热汗之外,也有冷汗:书里谈到对“出身”的自卑和掩饰,直戳人心。
一个人以学问,以切身经验,以一生的泪与痛、悔与恨写成一本书,你如果读到,会觉得多活了一次。
我读书,常常有“多活一次”之感。
读一本书,就是多活一次;读一百本,就是活了一百辈子。
我的阅读史,也是匮乏史。
先是书的匮乏:小时候,一本《故事会》就能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一本《平凡的世界》,简直是苍白人生中的一缕光。
后面是时间的匮乏:高中时,在手电筒的光照下接受王小波、史铁生的塑造;工作后,出远门旅游活着周末去郊外,也会下几本小说在阅读器里,在故事里去领受人物的生老病死。
匮乏,让我始终把阅读视为馈赠,视为奢侈的礼物。
也是因为匮乏,我对阅读全无分别心:卡夫卡和阿加莎,福克纳和乔治•马丁,我一样喜欢;书架上的几千册纸质书,抽屉里的阅读器(从起初的Kindle到刚入手的汉王Clear 7),我平均地爱。
做了读书博主之后,阅读被打了一束强光,从个人行为变得为人瞩目,当然,也被人怀疑:
“有这么多纸书,为什么还要用阅读器?”
“你都有阅读器了,纸书是装饰吗?”
“你哪有时间读这么多书?”
囤纸书,是刻在基因里的习惯;用阅读器,是对阅读效率的服膺。以我手头的汉王Clear为例,拿在手上,无比轻盈(只有175g),真的可以随时随地读:假期远游,周末郊游,在追求轻量化装备时,很难拒绝一个这样的阅读器。
轻,不仅是解放双手,还能让阅读速度加快,我用阅读器读书(尤其是读小说),翻页无碍,字体可调,比纸书起码要快30%。
现在阅读器的功能,也丰富到匪夷所思的程度,手头的汉王Clear除了汉王自己的书城,其他常见的几大书城也已内置;系统是开放的,可以随心安装其他软件;甚至可以听书,以前我多是听小说,现在《回归故里》这样偏重理论的书,听的时候注意力也能勉强跟上。
我阅读、做博主,都在业余时间,要在匮乏中争分夺秒,当我在排队或者等车间隙拿出阅读器,恍惚间像重回了高中课堂,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我打开桌板,看一页就像赚了一页,看一本就像赚了一生。
读书就是活命!不读书的人生太浪费了!下辈子我也要多读书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好书,如交好友。一路走好,下辈子多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