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的教会有没有义务向君主交税,原本这不是一个问题,当教会的人事权完全掌握在君主

鹤毅看过去 2024-05-25 00:13:19

各国的教会有没有义务向君主交税,原本这不是一个问题,当教会的人事权完全掌握在君主手中时,教会就是政府的一部分,自然没有自己向自己收税的道理。但是,当罗马教廷通过克吕尼运动建立自己的独立权威,把各国教会当成它的下属机构、派出机构,君主不再能够掌控本国教会时,矛盾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

1179 年第三次拉特兰大公会议规定,世俗政权在未获得教宗许可之前不得对教会财产征税。1215 年第四次拉特兰大公会议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但在实践中,教廷长期以来一直默许法国君主在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向其神职人员征税,一来是因为法国是十字军运动的主力,而打击异教徒和异端有益于教会的事业,神职人员为此纳税天经地义;另外罗马教宗在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常年冲突中极为依赖法国的支持,不会事事与法国较真。但是,当法国国王腓力四世与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陷入长期战争,越发入不敷出,不得不绞尽脑汁,广开财源时,情况发生了变化。

当时马穆鲁克埃及兵锋正盛,十字军在东方残留的最后一点势力基本被完全肃清,教宗博尼法斯八世希望英法两个大国放弃无益的王朝争霸战争,为解放圣地出力,但他在英国和法国的调停都以失败告终,不仅如此,爱德华一世要求英国神职人员缴纳年收入的1/4到1/3用于国防,腓力四世更是要求法国神职人员缴纳年收入的1/2,这实属有些过分了,引发了神职人员的抗议并向罗马提出申诉。于是,博尼法斯八世于 1296年2月5日颁布了一份教宗通谕《教士的世俗》(Clericis laicos ),明确禁止所有统治者——包括 "皇帝、国王、亲王、公爵、伯爵、男爵、市政官、总督以及城市和要塞和所有其他地方的统治者——无论他们被称为什么",未经教廷事先授权,不得索取或接受教会收入或财产。 诏书还明确规定了这种未经授权向神职人员征税的后果:有罪者将被破门;有罪的王国将受到禁教的惩罚。

这一通谕不出意外的引发英法两国的强烈反弹,爱德华一世宣布既然国王对教产没有权利,也就不负有义务,教会财产将不受王国法律的保护,这意味着教产可以随意被掠夺、侵占,英国教会为了自卫不得不与国王妥协和解,对国王的要求就范。法国更将矛头对准罗马,腓力四世一方面宣布法国禁止出口任何“马匹、武器、金钱和其他贵重物品”,切断了教廷从法国获得收入的途径,另一方面,他的御用笔杆子们利用教宗通谕措辞的不严谨,没有明确区分教会的属灵收入(这部分国王承认无权占有)和神职人员在封建制下的世俗收入(这部分理应对国王负有义务),迫使教宗自辩,使他处于守势,削弱他的威信。

博尼法斯八世对英法两国的强烈反应和主教们寻求妥协的压力感到惊讶,发现自己的处境岌岌可危。 为了安抚腓力四世,教宗随后颁布了第二份通谕《无私之爱》(Ineffabilis amor),他在通谕中解释说,《教士的世俗》从未禁止神职人员向王室国库提供 "自愿 "捐款,也从未禁止为国王为保卫王国的“正义战争”而征收必要的费用。然而,这并不足以安抚美男子。1297 年,博尼法斯进一步屈服于腓力四世的条件,明确承认法国国王有权向法国神职人员征税。教宗又发布了一份通谕《关于立场》(Esti de statu),事实上废止了《教士的世俗》通谕中的相关条款,承认法国国王在紧急情况下,即使没有教宗许可,也可以向法国教会征税的权利,这是一次极其羞辱性并且历史意义深远的逆转。腓力确信他已经确保了自己的权利和收入,随后撤销了禁止金银出口的法令,有效的结束了冲突。

当然这不是腓力四世与博尼法斯八世恩怨的了结,几年之后,它会以另一种形式更加激烈地爆发出来。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