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与前男友同居生下女儿,岂料前男友却将母女抛弃,女子独自将女儿抚养至1

白羊登义文 2024-05-24 08:40:47

河南一女子,与前男友同居生下女儿,岂料前男友却将母女抛弃,女子独自将女儿抚养至12岁。不幸的是,女儿突遭车祸身亡,女子获赔76万元,哪知道,前男友突然出现,要求平分赔偿金,女子不肯,竟被告上法庭要求分38万!

张女士年过三十,家里人催婚催得越来越厉害,而张女士因性格耿直坚韧,从不会撒娇,说话也不中听,因此老是找不到合适的男朋友。

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张女士认识了李先生,李先生虽然离过婚,但却能说会道,两人约会时,经常把张女士哄得十分开心。

两人交往后互生好感,很快便同居在一起。可半年后,张女士发现李先生除了能说会道,平时却好吃懒做,说过的事从来没有一点实际行动,这让张女士产生了分手的念头。

可还没等张女士提分手,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张女士内心十分矛盾,她想跟李先生分手,却又舍不得肚子里的孩子。

最后张女士妥协了,打定主意准备和李先生结婚过日子。然而,两人又在结婚问题上发生了巨大的分歧,张女士对李先生彻底失望,两人甚至还吵了起来,随后闹得不欢而散。

肚子里的孩子月份大了,张女士只好顶着多方压力独自生下了女儿。李先生知道后却无动于衷,从没看望过母女俩一次,还大言不惭的说:“我有前妻生的儿子要养,我跟张女士没结婚,分手后是她非要生的孩子,不关我事。”

最后,耿直的张女士既当爹又当妈独自抚养女儿长大,虽然生活不宽裕,也把女儿照顾地十分好。

12年过去,女儿已经长成俏生生的大姑娘,李先生一时良心突然发现,在女儿11岁时给过女儿6000块压岁钱,又消失地无影无踪。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天张女士骑着电动车带着女儿去上学,被一辆小汽车撞得飞了出去。母女俩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又来了辆大货车,又对两人造成了二次伤害。

女儿当场死亡,张女士也身受重伤,在医生的奋力抢救下,张女士才捡回一条命。女儿的去世令张女士悲痛欲绝,在亲戚的帮助下,才给女儿举行了葬礼。

可在此期间李先生却从未出现过,张女士痊愈后,把撞人司机告上法庭,法院判给张女士丧葬费32074元、死亡赔偿金680000多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共计76万余元。

哪知道,李先生听说有赔偿金,却闻讯而来,他非但没有关心女儿的任何情况,反而要求张女士平分赔偿金!

张女士听后震惊不已,李先生十多年来从未尽过父亲的责任,连女儿去世也不闻不问,现在居然还有脸来分钱,张女士当即表示拒绝!

但李先生认为自己是孩子的父亲,而且曾经给过孩子6000元钱抚养费,有权利获得一半的赔偿金。为此俩人激烈争吵,最后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得同意给李先生10%赔偿金。

可李先生不同意,还想要更多,竟在不久后就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提起上诉要求获得一半的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诺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有权请求获得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主体是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等。

法院判定李先生是死去女儿的身生父亲,虽然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但依然有权利获得赔偿。 但对于赔偿款,丧葬费如何分割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但实践中,一般处理原则按照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各自的应得份额。

因丧葬费由张女士支出,因此丧葬费慧张女士所有,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则需要由两人进行分割。法院认为张女士抚养女儿多年,相处的时间长,所以王女士应该获得更多的赔偿款。

最终法院判决丧葬费归张女士所有,精神抚慰金二人平分,死亡赔偿金由张女士占65%,李先生占35%。张女士分得了赔偿款486659.61元,李先生分得赔偿款264433.18元。

此案件引发了网友的争议,有人说:“权利和义务相等,没尽义务,哪里来的权利?仅有一个父亲的名分来分女儿的买命钱不会良心不安吗?”

也有人说:“只管生不管养,11年的抚养费呢?法官真是人才啊,怎么不让李先生先付抚养费?”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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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24 21:56

    凭啥说那是他女儿,喊他拿出证据来

  • 2024-05-24 23:16

    女的真傻 ,不承认就行了,人都火化了,做不了鉴定

  • 2024-05-25 04:35

    多年的抚养清单甩出来,付了在分钱

  • 2024-05-25 13:59

    这种钱真的是买命钱,不养来争,缺德~

  • 2024-05-28 00:22

    又一次拉低了全民底线。

  • 2024-05-28 11:37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