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尧都区,男子在娱乐城,正和失足妇女交易,突然,洪洞县数位民警闯入将两人抓

白羊登义文 2024-05-24 08:34:44

山西临汾尧都区,男子在娱乐城,正和失足妇女交易,突然,洪洞县数位民警闯入将两人抓获,随后对男子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岂料男子不服,认为事情发生尧都区,洪洞民警无权处罚自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来源: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年4月的一天,山西临汾某男子小王来到临汾市尧都区某娱乐城“放松”,在大堂经理的反复介绍下,小王决定试一试娱乐城的新项目。

在经理的带领下,小王穿过曲曲折折的走廊,来到了二楼一间隐蔽的房间。等了一会,一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进入房间,女子简单介绍自己姓刘,随后两人便谈好了交易价格。

哪知道,就在小王正在云端享受时,屋外突然响起了乱哄哄的声音,小王当即吓得六神无主,随后准备穿上裤子出门。可就在这时,数名民警已破门而入,将小王和失足女抓获!

人赃俱获,小王也只得承认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令他没想到的是,他竟被带到了隔壁洪洞县某处派出所拘留下来。过了一天,民警宣布了对他的处罚决定: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0元罚款!

小王心里咯噔一下,这几乎是此类违法行为的最顶格的处罚,他心里不服气。等到拘留期满后,他觉得受到了区别对待,自己是初犯,公安机关无论在拘留日期,还是罚款上都是按最高处理,很明显是欺负他这个“外地人”。

随后,小王决定将洪洞警方告上法庭,哪知道,在梳理案情时,他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洪洞警方在执法程序上似乎有问题!

自己犯事在尧都区,洪洞警方无权管辖,更没有处罚权,为此,他以执法程序错误将洪洞警方告上法庭,要求警方撤销处罚!那么,小王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小王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发生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应当由辖区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小王事发地在临汾尧都区,按照规定洪洞县警方无权对自己进行处罚,洪洞县超越管辖权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撤销。

法庭上洪洞警方辩称,事发当日,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由上级机关成立了专案组对尧都区某娱乐城进行专项打击。

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关于此次抓捕行动的侦查权,由洪洞警方管辖。洪洞警方还出局了上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指定管辖决定书》。

此案争论的关键点在于洪洞县警方到底对小王的违法行为有没有管辖权。

法院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负责各辖区的治安管理工作。”

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条规定:“对于卖淫、嫖娼的行政违法案件,只能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处罚。”

小王违法行为地在临汾尧都区,理应由尧都区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处理。至于洪洞警方提供的《指定管辖决定书》,由上级主管部门授权,但该决定书里只授权了洪洞警方的侦察权,并无处罚权。

据此,法院认为洪洞县公安机关无权对小王案件有管辖和处罚权,其做出的处罚决定也应该撤销。

可洪洞警方不服,认为自己的执法是由上级机关指派,并且有管辖和处罚权利,遂提起了上诉。

洪洞县警方认为,此案件属于指定管辖的法定情形,还拿出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于管辖权有争议、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为此,洪洞县警方还拿出了新的证据,也就是临汾市公安局出具的《指定管辖决定书》。洪洞县警方认为,此案件属于上级机关指定管辖,因此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洪洞警方有权对小王的违法案件进行处罚。

但二审法院认为,洪洞县警方处置的小王一案,在辖区上没有任何争议,而且也不属于重大、复杂案件,从案件的性质上看,并不是法定上需要指定管辖的情况,洪洞县警方这一说法不成立。

那么,上级公安机关是否有权指定下级异地管辖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法院认为,虽然洪洞县警方提供了《指定管辖决定书》,但已经逾期,法院不予采纳。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事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洪洞警方没有在一审时及时提供证据,依法属于无效证据。

最后,综合以上两点,二审法院认定洪洞警方对小王的案件没有管辖权和处罚权,属于超越管辖权,应依法撤销,因此维持原判。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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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4 17:22

    授权逾期这个厉害,难道不用处罚吗?这名字是事后造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