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对老夫妇垃圾桶旁,捡到一个女婴,当亲女儿一样抚养。岂料,养女14岁时遇车祸身亡,对方赔偿了70万元,哪知道,养女的亲生父母却突然找上门,向老夫妻索要那70万,老夫妻拒绝,竟被对方告上法庭!
在一个宁静的村庄,老李夫妻年近六十,过着朴素而幸福的生活。每天早晨,他们都会齐心协力,收拾整洁的小屋。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屋内,一切都显得宁静而美好。
这一天,老李夫妻像往常一样,早早地醒来,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他们慢悠悠地穿上衣物,然后一起出去,准备将家里的垃圾倒掉。
当他们来到门口的垃圾桶旁,老李忽然停下,眼睛盯着垃圾桶里一个红色的襁褓。
"老伴,你看这是什么?" 老李不解地问道。
李大娘也跟着好奇地凑上前,俩人一同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打开襁褓。他们俩的眼睛瞪大了,因为里面躺着一个健康活泼的女婴。
李大娘顿时感到心跳加快,她望向老李,眼中充满了喜悦。多年以前,他们曾经有个儿子,可惜在年幼时去世,让他们一直心有遗憾。
而今,上天似乎听到了他们的祈愿,送来了这个小天使。
尽管街坊邻居们劝告他们要慎重考虑,不要轻易收养这个孩子,可是老李夫妻已经被孩子的可爱和命运所打动,决定将她留下。
尽管家境一般,他们下定决心将这个孩子当作亲生女儿一样养育。
岁月匆匆,孩子名叫小雪,她在老李夫妻的关怀下渐渐长大,充满了健康和活力。虽然家里的条件简单,但她的生活充满了爱和温暖。
老李和老李夫人毫不吝啬地将他们所有的爱都给了小雪,让她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
然而,就在小雪14岁那年,一场可怕的悲剧降临。一个普通的下午,小雪正在过马路时,一辆货车闯红灯,猛然撞上了她。这一切发生得如此突然,小雪不幸地丧生了。
消息传来,整个村庄陷入了沉默和悲伤之中。司机承担了责任,支付了高达70万元的赔偿金,尽管钱再多也无法填补老李夫妻内心的巨大空虚。他们感到肝肠寸断,生活仿佛失去了所有的色彩。
然而,就在养女去世不到半个月后,一对中年夫妻突然出现在老李夫妇的门前。他们自称是隔壁村的居民,声称是小雪的亲生父母。
老李夫妻大吃一惊,这对夫妻声称在小雪幼年时将她偷偷丢弃在老李家门口。
"我们得知我们的孩子去世了,所以特地前来。" 男子沉声说道。"而现在,我们需要她的70万元赔偿金。"
老李当即拒绝了这一要求。他们将小雪当作亲生女儿,毫不吝啬地为她提供了所有的爱和抚养。怎么能允许这些陌生人来分一杯羹呢?
然而,小雪的亲生父母坚决不肯退却,他们决定寻求法律途径,以证明小雪的亲生身份。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们付出了巨额的费用进行了亲子鉴定。
在一座法庭中,紧张的气氛几乎可以触摸得到。审判开始后不久,亲子鉴定的结果揭晓了。
证据清晰地表明,小雪确实是那对中年夫妇的亲生女儿。这个结果震撼了法庭内的每个人,也在村庄里掀起了轩然大波。
然而,法庭的判决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根据法院的裁决,那70万元的车祸赔偿金应当归还给小雪的亲生父母。
判决的理由是,尽管老李夫妻抚养了小雪十多年,但他们并没有按照合法程序正式收养孩子,因此被视为非法抚养。按照法律规定,这笔赔偿金应归亲生父母继承。
这一意外的裁决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整个村庄都被这个判决所震惊,争论此事的是非曲直。
老李夫妻无法接受这个决定,他们认为自己是以最真挚的爱将小雪养大,但法律却将孩子的赔偿金交还给了她的生身父母。
那么,从法律上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根据《收养法》第二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九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老李夫妇在发现女婴时并未通过正常的收养程序进行收养,也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因此他们的收养行为是违法的。
尽管老李夫妇在过去的十多年中视女婴为自己的亲生女儿,并尽心尽力地抚养她成长,但在法律上,他们的收养行为并未得到合法认可。
法院判决中使用了"违法收养"这一术语,指的是没有遵守合法程序的收养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认为老李夫妇的抚养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他们无法主张与小雪相关的财产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但按照《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亲生父母是有权利继承这笔财产的。
当然,即便老李夫妇的收养行为违法,他们对于女婴的爱和抚养是无法被否认的。
实际上,老李夫妇对孩子的抚养是有目共睹的,虽然没有正式的法律认可,但事实收养关系成立,法院也应当对此予以保护。
老李夫妻对判决不服,他们在乎的不是那70万,而是这么多年来对孩子的爱,不能不被承认,他们已经发起上诉。对此,你们怎么看?
法律是不是要判女孩亲生父母弃养罪,
这判决明显违背公序良俗颠覆公众认知,发回重审
钱,可以给他亲身父母,首先得判罚弃养罪,再补偿14年的养育费用,讲道理70万,怕是不够哦!你,还需要进去踩缝纫机
先判遗弃罪。
用眼睛看呗,以后被遗弃的婴儿只能死了
瞎眼法官。当年小女孩被丢掉(她们的父母就犯罪了)你怎么不追究,报养小孩不是养父母的主动的,而是被动(难道亲身父母丢弃,养父母看着小女孩冻死饿死吗?)一个法官如此判断可以看出他的职业素养不高。
即说了不是遗产,那就该培给抚养人;为什么女孩跟着养父母这么多年亲生父母不出现,一有S亡赔偿金就出现了,就是遗弃……即遗弃了还有资格拿赔偿金
“公序良俗”还要不要?
请问一下,老夫妇收养弃婴是违法,那么政府收养吗?法院收养吗?
是真的吗?那个法官该死
为什么这对所谓的亲生父母,在小孩活着时不出现,意外死了有钱了,一下子就蹦出来了。而且,法院说是非法收养,但收养的事实是存在的,并且是善意收养,抚养费用,该谁出?法院不能硬搬法律条文而罔顾事实,让好心人寒心,让恶人得利。
后面2审亲生父母一分钱没拿到!!!
这法官收钱了
男女同居二年就是实事夫妻,养了十四年还是别人的,弃养罪判多少年
讨要14年养育费
事实抚养关系仍然收到法律保护!法官有病吧!
我想问骨灰可以做鉴定吗
她的父母亲在遗弃她的时候就已经和她没有任何关系了,不是的吗?
应该先判女孩子的父母弃养罪,赔偿款不可能给他们的
全烧了也不给
这次怎么又没人情味了,养一个孩子花费金钱和人力心力都不值一分钱吗?
既然是屬於違法,那當初放任嬰兒,讓她自生自亡
法理,光凭法不据理也不公平
这和扶老人判罚有什么区别
胡乱编辑
那是不是应该用遗弃罪判亲生父母进监狱
这弃婴的两公母 真是狼心狗肺 不配称之为人
判的没毛病,这个法官跟南京的王皓法官是同学
这个法官不称职,太混蛋了!女孩亲生父母不仅一分钱不得,还应追究遗弃罪。法官可能收当事人好处了,建议查查!
收了多少黑钱
其它不说,亲生父母这种行为令人不耻!
生父母背景不错,这种父母应该下地狱,抛弃幼子。假如小孩残疾人活着。他们会回来吗?
亲生父母要向养父母交抚养费用。35~38万以上
不要脸的人太多太多!
=审改
对啊!遗弃婴儿罪!这个判罚纯粹又机械!至少把人家的抚养费还给人家养父母!
丧尽天良的父母,怎么还有脸要
法院有时也会误判,也有可能小雪亲生父母有后台
那个女孩,就是法官的私生子
法律和法官高䇨法律旗帜反对人类最基本的道义!那还叫法律和法宫法?
怎么证明是它们的女儿
厚颜无耻之徒
判這法官違背風欲良俗,無視這對親身父母遺棄罪,和這對老夫婦的養育之恩,更何況這親身父母居然就在附近,都不曾在十四年來付出過什麽,就能得到所有的賠償款,而不追其遺棄罪。判該法官法學不深,嚴重誤判,令其歸家自省,解除職務。親身父母,判遺棄罪,勞改三年,分賠償金20萬,老夫婦拾得女嬰自個撫養,不合政策領養條約,但終歸養育十四年,得賠償金40萬,餘十萬作收殮費,法院受理費,以及罰款。
一年10万抚养费
这个判决就是胡扯
亲生父母一口咬定是丢失的孩子,反咬一口对方拐买儿童。而养方没有办理任何领养手续!如果法律支持养方,那么怎么给被拐卖儿童的父母一个交待,谁养大算谁的! 所以要办理领养手续!
抚恤金和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应由其近亲属共享,所谓近亲属就是共同生活的亲属,与血缘和继承没有关系!
遗弃罪
抛弃孩子的父母道德败坏,有罪!要重判!
小雪父母应该负刑事责任,判遗弃罪钱规养父母。
那要是养个三四年不要了会不会被判刑
应该先赔偿老李夫妻的抚养费,剩余的给她亲父母,可能这70万不够
瞎编乱造破坏中国传统文化道德意识!这样的丑化污名化我们的传统道德的谣传必须制裁!
UC 里面怎么这么多葫芦法官
讨要100万抚养费
以后弃婴都是死的命运了
主审法官是吃别人的排泄物长大的。
这法官应该下课回炉。劳动改造
法律判决是否正确,关键在于产生社会效益,以社会效果为主,法律没想到的很多,今后可以修正,没有养父母的良德收养弃婴早以死亡!70万理当属于养父母。
亲生父母把女儿丢去垃圾桶旁边,表明亲生父母已经放弃了女儿,而老李夫妻是女孩的再生父母,赔偿金理应给老李夫妇!
妈的,既然打官司输了就是去做牢也把70万烧了,反正一分线也不给
很多地方法院的法官都是看钱的,你只要答应给他多少钱,他都可以怕你赢的。
是亲生父母,为何不养育自己女儿,看着70万钱就来争,法院继然判70万归生身父母,那就每年补养父养母每年5万扶养费吧。
钱可以给原夫妻,这个是必须给滴,因为孩子是别人的但是抚养费原夫妻必须给!这是权利和义务对等!还有一个非常重要就是原夫妻有遗弃儿童罪,如果不是收养夫妻收养,可能已经死去,所以原夫妻应该重判遗弃儿童罪成立,至少10年有期徒刑!
这个法官没有判遗弃罪,没有给养父母14年扶养费。玩忽职守,瞎判。开除公职。
[作揖][作揖][作揖]
不符合法理
应判他亲生父母罪,因为他们抛弁婴儿罪
丢失的 你肯定要报案备案 这个就要问公安机会啦,如果备案还真有可能是丢失,但是你说丢失十几年你也不管不问这就不合理啦,这是啥都不懂的生命,不是物体
对要判亲生父母弃婴罪,
养育之恩大于天,凭什么弃养的亲生父母获得赔偿款
算一下抚养费吧。14年应该不止70万,让他妈妈爸爸贴一点
这是什么鸟法官,把法院炸了
这法官是日本人
胡编乱造!
既然14年都没有尽到做父母的义务,在亲子鉴定确定后,首先应该对父母按弃婴罪从重判刑,后再判赔偿金问题。
判遗弃罪,然后赔偿14年抚养费
不抚养早都死了 哪里来的70万 赔偿70万 亲生父母出现了 法院也是属于不懂法吧 文章瞎写
钱判给亲生父母没错。但应追诉他们偿还抚养女孩14年的人工费、伙食费、教育费、精神埙失费、还要判处抛弃婴儿罪。
二审 网友来审 公平公正
还有道德吗
法官判决有人理无天理,亲生父母丟弃女婴,无抚养权,而收养父母付出14年抚养精力和物质,不是价值可以评估的亲情,,,退一万步说,既然判认血缘关系,那么应判还养父母精神损失费,14年抚养费年以五万计吧,亦值70万,其亲生父母还欠养父母失女之精神损失费呢
这一定是假新闻,不可能的
如果这不是编的这法官就太可恶了。最好的判罚是养父母收养手续不合法,赔偿金归亲生父母所有,但需要支付养父母的抚养费,教育费等用共70万。因亲生父母遗弃,罚亲生父母20万@
这个法官是亲生的吧
瞎说,就是钱要给亲生父母,那14年的养育的费用也要给老人。如果是这样判的话,那以后丢失的孩子都没有人养了。
程序真的重要吗!实事不容违背!抛弃者能获得这钱肯定是违法的!该检讨了
公序良俗呢
这种法院没有存在的价值直接平了整个法院跟人换有能力的上去
一定是南京的法官!
又是哈尔滨
如果事情属实,这是日本留下来的ZZ判的呢吧!
谁给法院一半,就判给谁
重力打击亲父母与律师
明显法官不是亲娘养的
反正也老了,好好与法官交流一下。
先把遗体火化再谈,没有DNA证据,陪他把官司打到联合国去
哎!现在都法院判决就是审判上有没有良知
法院应该判亲生父母遗弃罪
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收养行为是违法的?不知道是违反的哪一条法律?法律规定收养行为应当登记,但这并不是不登记就违法的法律依据。[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