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发布: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京津冀判决大数据分析

高格评社会 2023-11-17 16:12:02

一、法院受理案件量

以“房产证”为关键词,检索自2022年初至2023年10月,京津冀三地区受理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共有177份相关判决。

其中涉及办理房产证及房产证登记类争议点的判决有64份,各地区判决数量如下:

二、争议点的提出方式

纵观所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件,涉及房产证的案件上诉率较高。在其他争议点的问题上,大多数业主会止步于一审判决。

但涉及房产证的案件,很多业主都会选择上诉,甚至有部分业主在二审中才提出房产证相关的问题,以至于在此类判决文书的检索结果中出现二审判决比一审多的情况:

三、裁判观点

在这一类纠纷中,业主往往有诸多理由认为房产证相关事宜是物业公司的失误或者应尽之责,经整理,业主提出的理由大致有9类,对于这9类抗辩事由,法院的态度也很明确:

四、结论

纵观上述判决及分析,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涉及房产证争议点的主体有3类:一是开发商,二是业主,三是物业公司。

对于开发商,应当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关于交付房屋之合同义务的约定来履行交付义务,在按照约定交付之后,物业费将由业主进行缴纳,开发商则不必对此费用负责。

对于业主,房产证的办理与否并非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并不负有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因此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不论是何原因没有房产证都不能据此不缴纳物业费;对于房产证登记的房屋性质和实际不一致的,若合同有“依法将住宅变更为其他用途的,根据变更后的物业性质的收费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资金”的约定,则可以主张按照变更后的房屋性质适用相应的缴费标准。

最后,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良好的小区环境需要物业公司和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来讲,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势必会影响物业企业的服务热情及物业服务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进而影响小区整体环境和全体业主的利益,作为每个业主来讲,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也与业主的生活质量和交费积极性密切相关。

因此,作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企业,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约定及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物业服务义务,加强服务意识,对于业主提出的诉求应及时予以回应,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作为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应当积极协助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并通过每个业主的自身行动,与物业公司共同努力,营造和谐优美的小区环境。

五、律师建议

“房产证”问题,不是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法定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87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若业主认为:相关单位侵害自己合法权益,可以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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