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人太甚!”江苏苏州,一男子面试成功,薪资大涨,被某公司以16000元录用。哪

白羊登义文 2024-05-22 08:37:20

“欺人太甚!”江苏苏州,一男子面试成功,薪资大涨,被某公司以16000元录用。哪知道,当男子辞职后,准备按offer时间入职时,人事却说他的岗位已有人顶替,不用来了!男子大怒,可他接下来机智的一招,挽回了全部损失! (来源:苏州吴中区法院)

这天早上,张小川(化名)坐在工位上专心致志地处理着手头的工作。突然手机响起,他拿起来,看到一个陌生号码。不禁有些疑惑,但还是接听了电话。

“您好,我是某公司的人事经理,看到了您在招聘网站上的简历,觉得您的经验和技能很符合我们公司的需求,不知道您是否对我们公司有兴趣呢?”对方的声音显得亲切而专业。

张小川心中一动,他对现在的工作已经感到厌倦,薪水低且工作琐碎。

对方提到的公司似乎给了他一线换工作的机会。于是,他微笑着表示对这个机会感兴趣。

“那太好了。” 人事经理继续说道,“我们公司目前有一个职位空缺,工资待遇是15000到18000元之间,您觉得如何呢?”

这个薪资区间让张小川心头一震,相较于他现在的薪水,这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涨幅竟然高达50%。他毫不犹豫地表示愿意参加面试。

为了这次面试,张小川准备得十分充分。第一次面试时,他迎来了未来的直线主管。

在这次面试中,张小川展现出了自己的专业素养,让主管对他印象深刻。

接下来是部门总监的第二次面试,总监对张小川的专业能力也是竖起了大拇指,早早地决定了要招揽他入伙。

最后一轮是人事经理的面试,张小川在回答关于未来职业规划和对公司的前景时,表现得游刃有余,让人事经理对他的综合素质非常满意。

面试结束后,张小川兴高采烈地收到了录取通知。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最终确定的薪资是16000元,这个数字让他心满意足。

人事经理通过邮箱发来了正式的offer,上面详细列出了薪资、入职地点和时间等信息。张小川也迅速回复邮件,确认自己接受了这份工作。

由于新公司的报道时间是下个月,为了给自己足够的准备时间,张小川提前一个月向现在的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

幸运的是,辞职报告很快就得到了批准。他如释重负地结束了在现公司的工作,迎来了新的职业生涯。

然而,就在他为即将到来的新工作做好准备的前一个星期,一通出乎意料的电话打破了他的喜悦。

“您好,我是新公司的人事经理。很抱歉告诉您,由于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公司的岗位已经有人顶替了,您无需前来入职了。”

这个消息简直是晴天霹雳,张小川的心情一下子从欣喜转为愤怒。自己辞职了还要面对这样的突发情况,他感到十分委屈。

于是,他迅速追问对方究竟发生了什么特殊情况,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变故。

然而,人事经理的回应却让他更加无法接受。电话那头的声音冷冰冰地说:“事情发生了,您就是不需要过来了。对于您的问题,我们已经有了安排,非常的抱歉。”

小川又气又怒,自己辞职了却来告诉不用来了,他当然不服气,希望新公司给自己一个说法。可随后人事经理对他置之不理,还拉黑了小川的电话。

张小川气愤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新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新公司给小川发offer的性质?

有很多人认为,offer不属于合同,对订立的双方没有约束力,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误区。

offer又称录用通知书或聘用意向书,是公司发给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要约。

只要应聘人员接受了offer,就表示接受该offer里的一切就业内容,双方即进入劳动合同签订阶段。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也就是说,此时的offer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新公司没有按照offer内容提供工作岗位和薪资等,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对于小川来说,如果他没有按照offer的内容前去报道,履行offer里的义务,新公司也可以主张对自已损失进行索赔。

2、如何看待新公司取消offer的行为?

依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新公司没有按照offer内容给小川提供工作岗位,没有履行预约合同里的约定。与此同时,新公司也违背了合同法言行一致原则。

新公司没有如实告知小川内部岗位的变化,也没有及时告知小川风险,违反了言行不一致的原则。

3、新公司违反offer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新公司发了offer后,又取消相关岗位,构成了缔约过失责任,也违反了合同言行一致的原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新公司承担。

由于新公司的违约,造成小川找工作两个月的空窗期,给他造成了损失,最后经法院调解,新公司赔偿小川2万元损失。

希望各位打工人擦亮眼睛,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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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23 02:29

    这怕不是老板们商量好了

  • 同同 12
    2024-05-23 20:04

    赔少了!应该赔6万!

  • 2024-05-24 06:27

    关键是,怎样告,法院怎样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