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女子,将价值15万的床板,洗干净后放在公共通道多日,半个月后,保洁员以为是

风夜惜火烛 2024-05-20 11:39:45

厦门一女子,将价值15万的床板,洗干净后放在公共通道多日,半个月后,保洁员以为是没人要的废弃物,把把它当废品卖了25块,女子知道后怒不可遏,把保洁员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17万元,法官的判决出人意外。 2021年,厦门陈女士家中很久不用,价值不菲的床板,清洗干净后放到室外公共通道通风晾干。 这样一放10多日,没有收回房间,负责打扫小区卫生的保洁员李女士,连续多日看到放在室外的床板没人收回,以为是户主丢弃不要的。 把床板拿到废品站卖了25块钱,户主陈女士回家发现床板不见了,查物业的监控,才知道是保洁员李女士当废品卖了。 非常的愤怒,她找到保洁员李女士要求赔偿损失,她告诉李女士,床板是她和丈夫30多年爱情的见证,当时,是公公花了很高的价钱,在市场上买的上等木料,请人精心打造的她和丈夫的婚床。 丈夫不在了,她要好好保存下来他们爱情的见证,没想到保洁员不通过她,私自当废品卖了,她要求 保洁员李女士赔偿她床板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7万元。 李女士却说,作为保洁员,保持小区业主环境的干净整洁是她的责任,如果卫生打扫不干净,做的不到位,脏乱差,会遭到业主的投诉,还会扣她的工资。 她的工资只有两三千块钱,即使很辛苦,她也必须把小区的卫生工作做好,陈女士的床板放在外面公共通道。 不是一天两天,已经半个月了,并没有人告诉她床板是特意放在外面晾晒的,况且放在公共通道,也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 她认为是业主废弃不要的,为了保持小区的卫生和环境,她把它搬走处理掉,并没有什么不当,没想到却遭到陈女士的投诉,要求赔偿15万,精神损失费2万元。 保洁员李女士感到非常委屈,一付旧床板,鬼才相信值15万,她拒绝了陈女士的要求。 愤怒之下的陈女士,把李女士告上了法庭,希望法官判决李女士赔偿她的损失,法院接到这个案子后也很重视。 法院的工作人员认真调查,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进入了庭审阶段,法庭上,陈女士陈述自己的床板洗干净后放在公共通道晾干。 她强调床板的木料很珍贵,对她来说也是很有纪念意义的,是因为不负责任的保洁员李女士,造成她的巨额财产损失,把她的床板当废品卖了,她要求李女士赔偿完全有理由。 而李女士却说她并不知道床板是陈女士还要的,放在外面公共通道不闻不问半个月,她把床板当废品卖了,陈女士才找她兴师问罪,谁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 法官听了她们两方面的陈述,也经过调查,听取多方面的意见,进行了判决。 法院认为,陈女士把贵重物品放在公共通道,主观上是本身就是不当行为,公共通道是所有住户共同使用的地方,并不是存放私人物品合适的场合,陈女士违反了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定。 李女士作为保洁员,有责任保持环境的干净整洁,床板放在公共通道10多天,陈女士并没有提前告知李女士是昂贵物品,李女士天天来打扫卫生,陈女士并没有露面。 李女士把占用公共通道的废弃物清理掉也是她的责任,在这一过程中,她并没有做错什么。 一切责任应该由业主陈女士负责,陈女士占用公共通道并没有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也没有告知李女士是有用物品,陈女士存在着主观过错,法院最后判决,李女士不需要赔偿,一切责任由陈女士自己买单。 法官是好法官,判得很正确,谁会把贵重物品放在外面半个月不闻不问?一般的人都理解为放弃所有权了,况且谁会相信一副破床板价值15万? 如果法官判李女士有赔偿责任,就会有更多的业主把一些用不上的东西放在公共走廊,有人捡走卖了,就可以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 法官是清醒的,也是理智的,要怪就怪陈女士自己,无视别人的权利,随便占用公共资源,由她自己买单,一点也不冤,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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