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多了力不从心,不算强奸!广东一女子,被上司叫去陪客户吃饭,饭局散后,上司直接带

枚春桃 2024-05-20 07:19:30

喝多了力不从心,不算强奸!广东一女子,被上司叫去陪客户吃饭,饭局散后,上司直接带着醉酒的女子去了酒店。结果,女子第二天醒来发现衣服被脱光。女子质问上司怎么回事,上司却说女子想多了,他当晚也喝多了,根本硬不起来,没有侵犯她。女子回到家后,将此事告诉了闺蜜和男友,在二人的建议下,女子报警了,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河南商报)

贺雯雪在出租屋里坐着,颤颤巍巍的等待男友下班。

她明明已经觉得时间过去很久了,可看看挂在墙上的钟表,才下午2点,离男友下班还有4个小时。

早上从酒店逃离,到现在,贺雯雪可以说是滴水未进。

她实在等不了,把闺蜜叫到了家里,她必须找个人说说昨晚发生的事儿,不然心里堵得慌,也很害怕。

昨天晚上快下班的时候,贺雯雪正在收拾东西,被上司宋强叫到了办公室。

宋强说晚上有个饭局,希望贺雯雪陪一下。当时,贺雯雪内心是拒绝的,可奈何人在江湖飘,有时候也是身不由己。

于是,她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在酒店吃饭的时候,但没什么,也没有人刻意灌她酒。

然而,到了KTV就不一样了,大家都放开了喝。本就不胜酒力的贺雯雪,两杯下去,就开始眩晕,又被客户灌了两三杯,贺雯雪直接瘫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当大家都觉得喝的差不多了的时候,纷纷离开包房。这时候,宋强给司机使了个眼色,将醉的不省人事的贺雯雪扶上了车,然后带着贺雯雪去了酒店。

宋强早就对贺雯雪起了色心。

第二天一大早,贺雯雪醒来时,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她在惊慌失措中回忆昨天晚上的事儿,一下又一下的砸着自己的脑袋。

就在这时,宋强衣冠楚楚的从卫生间出来了。

贺雯雪第一反应,就是上司昨晚占了自己的便宜。

可当贺雯雪质问上司时,上司却说:你想多了,昨天晚上你吐的到处都是,我只是给你把衣服脱下来洗了而已,并没有做什么。

贺雯雪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心里也很害怕,不知如何是好,洗了澡穿上衣服赶紧离开酒店。

当她把这事儿告诉闺蜜后,闺蜜说:你信他的话吗?把你脱光只为给你洗衣服?我劝你把这事儿当面跟你男友说清楚。

男友下班回来,听完事情的始末,建议她赶紧报警,闺蜜也是这个意思。

最后,贺雯雪在男友和闺蜜的陪同下,选择报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宋强被抓后,在各种证据的证实下,承认他脱光了贺雯雪的衣服,但他却死不承认他强奸了贺雯雪,他说他当天晚上喝太多酒,根本硬不起来,所以就没动贺雯雪。

《刑事诉讼法》 第51条规定: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贺雯雪当时在酒店洗完澡,穿好衣服才走的,也没有及时去医院采集证据,所以公检机关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宋强确实强奸了贺雯雪。

2、鉴于宋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且得到谅解,法院以涉嫌强奸罪(未遂),判处宋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刑法》 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未遂的处罚: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遇到这种事情,应该冷静镇定,及时取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3、如果侵犯,如何第一时间取证?

一、立即报警

二、搜集保存证据

如果现场情况不具备立即报警的条件,作为被侵害人,要有意识地去搜集和保存证据:

不要立即清洗,保留我们身体上留下来的一些痕迹,比如精液或者毛发;

如果有抓挠,我们的指甲里可能留存有一些痕迹;

有意识地尽可能留存更多证据,如现场有擦拭或留有痕迹的纸巾、避孕套之类东西。

以上,希望能帮到广大女同胞。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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